Re: [问卦] 台大法律系毕业考书记官迈向第3年

楼主: godtone5566 (统神5566)   2020-08-16 12:21:39
统神五五六六,书记官落榜生来说说
统神五六曾经梦想当书记官,但是都没考上过,可怜阿
你捧油是台大法律系的,又准备司律那么多年了
我跟你说,很可怜,考上书记官难度很高.....
因为这两个考试的方向、思维根本度同RRRR。
(以下以多数人考的四等书记官为例)
南辕北辙,天差地远,沉浸在司律越久,越难去理解书记官考试RRRR
一、台湾法律系培养都是用司律为目标,越好学校越是
所以在学校学的根本不适合书记官考试用,惨阿。
二、司律不用背法条,知悉考点,法条考场附赠,书记官没有要自己负责
司律考场上会给你法条翻,书记官不会
你在书记官考卷上写了法条、跟大家写刑法规定,内容一样相仿,谁分数高?
当然是可以明确写出条号的人高,但是背条文根本是智障行为
法律系的人跟本背条文号码。
三、出题方向完全不同,司法官律师都是在考你对于法条应用后的争议,
书记官是应用
以下用108年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考题,跟108年司法官刑法刑事诉讼法考题为例,
书记官:
一、甲欠乙若干债务无力偿还,乙乃伙同数名成年男子将甲抓上车而剥夺甲
之行动自由 1 小时,且甲在被抓上车之际,手臂亦遭乙抓伤。乙之行为
应如何论罪?(25 分)
解法:
(一)强制罪或私行拘禁,有没有掳人勒赎以及伤害罪?
(二)伤害跟上面成罪的竞合。
(三)共犯问题要不要点出来。
(以上为统神五五六六不负责解答)
司法官
一、建商甲欲收购 A 地段土地兴建商用大楼,乙于该地段经营一家小型居酒
屋已久,该店是其与亡妻的心血结晶,故一再拒绝甲的要约。甲的计画
受阻,便要自己的司机丙去砸店,让乙做不成生意,丙爽快答应,希望
能报答甲对自己长久以来的照顾。当晚丙和好友丁吃宵夜时,提到自己
要替老板砸店,丁为表示支持,便主动出借木棍一支供其使用。丙将木
棍带回后,担心木头材质不耐敲打,最后还是决定用自己的铝质球棒。
数日后,丙带着铝棒前往乙的居酒屋,在路边等到店家打烊关门,见店
内仅剩乙一人,便翻墙潜入,一进去就用球棒四处猛敲,打破许多餐具
和装潢摆饰,乙上前制止,也被丙一阵乱打而全身受有多处挫伤。后来
丙踩到餐具碎片滑倒,乙便趁机冲进厨房拿起菜刀,丙起身后挥舞球棒
打算继续攻击乙,乙为自保便朝丙的腿部划了一刀,受伤的丙转身由后
门逃出居酒屋。乙见爱妻遗物被严重破坏,怒火中烧,持刀追了出去,
丙因伤口疼痛无法快跑,见乙持刀自后方追来,便蹲下高举双手求饶,
乙竟想砍下丙的手,猛力挥刀砍去,将丙的左手掌自手腕处斩断,登时
血流不止。乙见状怒气稍微平复,便返回店内报警并委请警方电召救护
车,丙则仓皇拾起断掌自行勉力前往一旁的医院急诊室。由于伤口整
齐,且在黄金接合时间内进行手术,丙的左手于术后复原良好,未留下
任何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试问甲、乙、丙、丁之行为在刑法上应如何评
价?(答题除引用相关学说或实务见解外,应就本案之论断附具个人见
解)(100 分)
解法:详见考选部解答
法律争点: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帮助行为的因果关系、心理帮助、共
犯逾越(过剩)、重伤害的认定、正当防卫的射程、侵入
建物罪与伤害罪、毁损罪的竞合(夹结的处理)。
丙侵入住居、毁损(正犯或从犯?)、伤害罪、竞合(夹结效力)。
甲教唆毁损、教唆伤害(正犯或从犯?)
丁毁损(正犯或从犯、心理、无效帮助)
乙伤害、重伤(毁败时点)、竞合
以上,谢谢指教
最后,统神五五六六考不上书记官,达成大学梦想,可怜呐!
作者: OuttaControl (奥达肯啜)   2020-08-16 12:23:00
看不懂啦
作者: blue999 (FLY)   2020-08-16 12:23:00
司律以前也是考背法条 哪天改回来也不一定
作者: kilof (KiLoF)   2020-08-16 12:24:00
法官滚
作者: med5566 (很有美德的5566)   2020-08-16 12:24:00
7414辣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0-08-16 12:26:00
法官的题目好有趣
作者: wetor (白白)   2020-08-16 13:24:00
所以现在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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