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ti (citi)》之铭言:
: https://youtu.be/VJWfrLrNCK4
: 如影片,有推动上海独立的在美上海人,到我国“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悼念李
: 总统。从影片中,看到招牌已换成“驻纽约中华民国领事馆”。
: 还是台美已经朝向建交发展了呢?
: 面对中共,很多外交的东西只能默默推动。
认真回,其实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建交并不是设立领事馆的必要条件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
换句话说,在非邦交国建立领事馆这种政府驻外机构,理论上不违反国际法
台湾以前已经玩过了,我们跟拉脱维亚没建交时,曾于1992年设立驻里加总领事馆
而外国也曾在台湾玩过这招,例如英国对台断交后,仍存在20多年的淡水英国领事馆
所以,如果驻纽约办事处变成领事馆,其时不代表台美同时就会建交
但确实代表双方关系的官方色彩与以前相比更加提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