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警政署草案 临停与不礼让行人未来不能检举

楼主: final951753 (蓝色布丁)   2020-08-13 15:04:23
※ 引述《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之铭言:
: 来源:交通会客室
: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posts/1488873394629992
: 以下为summary:
: 昨天警政署外流的最新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1条草案
: 将限缩检举项目调整成以下状况
: https://i.imgur.com/TkmfUnG.jpg
: https://i.imgur.com/nlgNVDn.jpg
: 基本上影响最大的是第55条的临时停车
: 第60条第2项第3款之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
: (即跨越双白/双黄线、红灯越线之法条)
: 以及第44条第2项
: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处新台
: 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 这两项未来不能检举只能靠警察开单
: 还有以后只要被检举 六分钟内就是无敌星星被检举全部都不予举发喔
: 虽然道安相关专页一片骂声不过地方社团都一片叫好
: 以后马路就是临时停车场 直线行经行人穿越道看到行人穿越也不用让了
: (但转弯不礼让行人是在第48条第2项还是能检举)
: 因为被检举通通不会举发
: 听说上个月才有行人被撞死结果我们政府居然禁止检举不礼让行人
: 笑死人
这个政府崇尚无为而治,
整个核心价值就是只要不出事,就不会有事。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事就不会做错事了。
不接受举发,件次就会变少,数据更漂亮,
这些规定就只是写来用在出事故时,可以再多开一下单意思一下。
没想过改善,只想减少帐面数据,难怪一直都不进步。
反正只要有高级四轮,出事也是别家人出事,走在路上大家还会闪远一点避免出事。
作者: qers4609 (发兄)   2020-08-13 15:15:00
自己爱投蔡
作者: kuromai (暮)   2020-08-13 15:29:00
这不叫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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