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啧
林佳龙不是上个月才刚震怒过吗?
还说不让行人要扩大刑责呢。
怎么感觉警政署做的事好像是往反方向在走啊。
当然交通部管不到警政署啦,但是警政署也管不到林佳龙震怒吧,林佳龙再出来对警政署
震怒一下好吗。
https://i.imgur.com/f2eY2an.jpg
※ 引述《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之铭言:
: 来源:交通会客室
: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posts/1488873394629992
: 以下为summary:
: 昨天警政署外流的最新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1条草案
: 将限缩检举项目调整成以下状况
: https://i.imgur.com/TkmfUnG.jpg
: https://i.imgur.com/nlgNVDn.jpg
: 基本上影响最大的是第55条的临时停车
: 以及第44条第2项
: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处新
台
: 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 这两项未来不能检举只能靠警察开单
: 还有以后只要被检举 六分钟内就是无敌星星被检举全部都不予举发喔
: 虽然道安相关专页一片骂声不过地方社团都一片叫好
: 以后马路就是临时停车场 直线行经行人穿越道看到行人穿越也不用让了
: (但转弯不礼让行人是在第48条第2项还是能检举)
: 因为被检举通通不会举发
: 听说上个月才有行人被撞死结果我们政府居然禁止检举不礼让行人
: 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