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20年8月10日
2.记者署名: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当街呛运将“叭三小” 外送员遭诉获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陈姓外送人员在路口遇到出租车,双方发生行车争执,彭姓运将叭了陈男一下,陈男回呛
“叭三小!”遭彭男检附行车记录器提告,新竹检方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诉,然而新竹地院
法官却认为,根据闽南语辞典“三小”二字虽粗俗不雅,但其意指“什么?”听者虽感到
不受尊重,但仅个人修养道德层次问题,而非贬损他人人格语句,客观上并未影响他人人
格评价,陈男主观亦无借此侮辱他人的犯意,最后谕知无罪。
检方起诉指控,外送人员陈男去年12月7日骑机车行经竹市四维路与西门街口,欲从彭男
的出租车前方左转弯,经彭男鸣喇叭示警,陈男心生不悦,辱骂“叭三小”,检方依公然
侮辱罪嫌起诉。
陈男说,当时是因为彭男先骂他,因为他说有打方向灯,彭男就先呛说有打方向灯了不起
!他才会骂“叭三小”,他不认罪,因为他当时只是想要呛回去而已。
法官指出,根据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闽南语“三小”一词,虽是一种粗俗不雅的说法
,但其意系指“什么?”,依字面意义观之,陈男似在争执“叭什么!”而非迳指彭男是
“什么东西”,并无贬损他人人格或社会评价的意涵,或侮辱他人的犯意。
陈男说,当时是彭男先叭喇叭,他才说“叭三小”,他骂完之后,因为彭男的车子靠近他
的机车,所以才踹他车门。
法官勘验行车记录器,发现双方当时在路口,确实有因是否该让左转的陈男先行,发生冲
突,彭男鸣按喇叭警示,陈男才骂“叭三小”,因此其言语、举动,应确如字面上意思,
系不满彭男鸣按喇叭、“不愿让他先行、反而继续直行导致双方车距过近”,因情绪激动
时脱口而出、恣意而为,仅属其表达不满、质疑语句,其意在“质疑告诉人为何要叭他喇
叭”,虽有不当,并令听闻者感到不受尊重,然仅其个人修养道德层次问题,而非贬损他
人人格语句,客观上并未影响他人人格评价,陈男主观亦无借此侮辱他人的犯意。最后谕
知全案无罪。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55825
6.备注:
你今天晚上吃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