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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署名:郑淑婷
新闻标题:骗走妇人78万血汗钱被求偿 车手法庭哭求“不要找我爸赔”
新闻内容: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桃园市王姓男子于18岁时加入诈骗集团担任车手,骗走万姓妇人
78万元血汗钱,万妇对王男提出民事求偿,由于他行为时未满20岁,王父须负连带赔偿责任
,王男出庭时哀求:“不要找我爸赔。”由于王父未提出有善尽监督孩子等相关证据,桃园
地院法官最后仍判决王男、王父须连带赔偿万妇78万元。
王男因需钱孔急,经汤姓男子介绍加入诈骗集团担任车手,该诈骗集团于去年1月间假冒检
警,以万妇健保卡遭违法使用且银行帐户涉有刑案为由,要求万妇交出帐户内现金及提款卡
,万妇信以为交出63万元及3张提款卡,王男随即依指示到不同超商再提走15万元。
万妇发现被骗后赶忙报警,警方循线逮捕王男到案,王男已被依诈欺罪判处2年6月徒刑,万
妇另向他提出民事求偿,王男行为虽已18岁,但“民法”成年人为20岁,王父须负连带赔偿
责任。
王男出庭时哀求,他承认在诈骗集团担任车手并拿走万妇78万元,希望不要对他的爸爸请求
连带赔偿,这是他的个人行为,也有想要还款之意,目前可以从他监狱劳作金中扣款,等他
服刑2、3年出狱后,若有找到工作愿意慢慢偿还;王父则说,儿子确实做错事,但犯法的是
儿子且行为已18岁,他虽报警但没有办法制止,更无赔偿能力。
判决指出,王男行为时为18岁,属“民法”限制行为能力人,王父为其法定代理人,又未能
提出有善尽监督或加以监督仍不免发生损害的证据,判决王男、王父须连带赔偿万妇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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