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回应跟赖这种草包相关的议题,不过看到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条之1改到会
消灭检举达人,忍不住出来痛骂。
台湾驾驶人本来守法精神就很差,一般市区平面道路限速几乎都是在60以下,但是不论汽
机车驾驶人都在超速,而且超速很多。再来乱停车一堆,并排停,红线停司空见惯,每年
交通事故死亡一堆。
提倡鼓励检举达人,是目前或许有机会抑制这种乱象的办法,赖这个垃圾,竟然要修法让
检举达人消失!妈的,根本是混蛋!
※ 引述《e52155 (玳鳞官洛音)》之铭言:
: 妳跟我说一肩扛起黄国昌的责任?
: 妳那时候是时代力量的人?
: 妳老板退党所以妳觉得被抛弃?
: 还是妳当助理后,
: 觉得党没有派妳出去选,
: 是用完就丢?
: 民进党自己不派人,
: 一直拖到时代力量放了新人,
: 才去征召妳来选,
: 摆明了就是要给时代难看,
: 硬要把票分走,
: 还是绿粉觉得赖品妤吸收的是国民党的票?
: 而且讲白了啦,
: 妳做了啥选民服务?
: 跑蓝白帖吗?
: 立委做三小基础建设,
: 市议员吗?
: 这种鬼逻辑还出来呛人,
: 跩什么跩?
: 看几次火几次,
: 选一个说自己很在意交通议题,
: 顺利进去交通委员会,
: 结果提案要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条之1:
: “对于违反本条例之行为者,
: 民众得叙明违规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 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 但行为终了日起逾七日之检举,
: 不予举发。”
: 中的举发改成劝导,
: 说怕恶意检举。
: 这条真的过,
: 在座的各位别遇到违规,
: 只能劝导你们知道吗?
: 直接消灭检举达人,
: 这就是选民服务吗?
: 再看看当年为了ECFA冲立法院,
: 现在进了立法院,
: ECFA续签怎么不说话?
: 一句话,
: 恶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