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来源:
新头壳
2.记者署名:
王思淳
3.新闻标题:
时力议员要求徐永明立即停权 疑党中央“严以待人、宽以律己”
4.新闻内文:
时代力量台北市议员黄郁芬今(1)日稍早于脸书上po文表示,自己深信在法院审判决定
前,相关人士都应受无罪推定原则的保障,不过今天却发生在一个党主席身上,应该要如
何看待其政治责任及政党作为?并提及当年前立委李庆华贪污一事,认为有必要让政党承
担连坐罚的必要性。
黄郁芬提及,过去在2018年12月25日召开记者会公布针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增订第
112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在记者会中,前时力立委黄国昌曾说过:“对于政党推荐的候选
人,当选就任公职期间贪污,现行法没有相应政党必须连坐处罚的规定,因此有人发生贪
污行为时,推荐政党常拍拍屁股、双手一摊不处理,对台湾社会造成严重伤害,这更加突
显必须要让政党连坐处罚的必要性。”
黄国昌在该次记者会中提及当年前国民党立委李庆华贪污一事,当年对台湾政坛造成严重
的影响。即便李庆华涉嫌贪污是事实,而国民党处理的态度就是装死、不负任何责任,影
响台湾社会观感。
黄郁芬说,当时所提出的修正草案并没有在立法院三读通过,但为了符合时代力量当时所
提出修法的初衷,当时徐永明是的党团总召。如今却爆出贪污丑闻一事,黄郁芬认为,“
绝不会因涉嫌本党人士,就有双重标准。”更呼吁党中央应负起责任,以最严的标准针对
徐永明的贪污案进行调查,并提供具体事证。
黄郁芬说,时代力量副秘书长林钰杰时任徐永明过去担任立委的办公室主任,也遭到北检
传讯,已经不宜续任时代力量纪律委员会委员一职。她呼吁党中央避免发生“球员兼裁判
”的状况发生,应尽早让徐永明停权,决定代理党主席职务由谁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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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8-01/44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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