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自由
记者署名:鲍建信
新闻标题:他性侵“熄火” 她伸援手完事 只求脱离魔掌
新闻内容: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屏东6旬男阿财(化名)借口不会操作手机,诱骗女子小玉(化
名)到住处后玷辱,过程中一度“熄火”,小玉自知难逃魔爪,干脆伸手帮忙他完事后报警
,高雄高分院依妨害自主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
判决书指出,2015年5月29日凌晨,阿财和小玉等多人,在屏东县内埔乡一家卡拉OK店饮酒
消费后,小玉欲离开前,阿财谎称她送的手机不会操作,小玉担心阿财无法联络工作事宜,
于是骑机车,跟随他回去。
小玉进屋后,发现阿财拿出的手机,并非她先前所赠送,欲离开时却遭他强制压制在床,阿
财并喝斥她脱掉衣物,小玉明确告诉:“你不要这样,你也知道我跟谁在一起,比我漂亮的
女人还很多”等语拒绝。
阿财闻后并未理会,仍凭借其力量优势脱其裤子,小玉为避免遭受殴打受伤而自行脱衣,任
由他亲吻胸部、蹂躏,过程中阿财“那话儿”一度无法勃起,小玉为求赶快完事离开现场,
自行将它放入其私处,接续勃起而射精。
阿财得逞后,将500元塞入她皮包,小玉返家后因不甘受辱,前往医院验伤并提出告诉。阿
财应讯指出,会验到他的DNA,是因为小玉把他的体液擦在她身上,并向他借钱好几次都没
有还,也没有送他手机,否认犯行。
合议庭法官调查,两造之间并无嫌隙,小玉甚至曾借其名义予阿财购买机车,及赠与多余手
机给他使用,没有陷害他的动机及理由。
此外,阿财力气大,房间又小,小玉自知无法逃跑,配合脱去衣服,甚至希望他赶快完事,
否则会被他殴打,加上阿财有喝酒,均已合理说明当时她的处境。
院方同审酌阿财有伤害、窃盗、恐吓取财得利、强盗、赃物等前科,判处徒刑4年,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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