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李雅雯
3.完整新闻标题:
10万劳工纾困贷款忙翻银行员 劳动部:疫情适用事变、加班时数管制取消
4.完整新闻内文:
因应肺炎(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带来的冲击,劳动部先前推出10万元劳工纾
困贷款100万个名额,过程忙翻承贷金融机构,屡有加班状况。有银行发文询问劳动部该
状况是否符合“劳基法天灾事变界定”,劳动部回函表示符合,亦即该段期间工作时间可
不受1天工时最长12小时、加班上限时数46小时等限制,也可要求劳工停休例假、国假和
特休假,后续再另补假给劳工。
劳基法规定,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可让劳工延长工时,加班工作时数不计入每
月或每天的加班时数上限,也就是加班时数天花板总量未再设限,1天工时可破最长12小
时、可破每月加班上限时数46小时。因应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可要求劳工不休例
假、国定假日、特休假,需付给加班费和补给1天假。
劳动部官员解释,民87年的函释就解释“重大传染病”为“事变”的一种,武汉肺炎疫情
就是重大传染病,而针对这波疫情的预防、处理和后续善后都算是事变的一环,因此银行
来文询问,只是将既有的法规再解释一次,告诉其行政程序要怎么走,申请纾困贷款的人
忙着等救急,不可能放著慢慢处理,金融业工作各部门有其专业,也不可能临时去找其他
人来代打处理。
劳动部官员强调,根据劳基法第32条第4项,雇主延长工时应在开始后的24小时内通知工
会,若没有工会要报给当地主管机关备查,延长工时后,距离下1次上班,必须相隔12小
时,也就是假设1名劳工当天工作到晚上11点,隔天就不可能上早上9点的班,雇主必须调
度;依劳基法第40条停止劳工休假,必须加倍给加班费,且在事后给补休,24小时内向地
方政府核备。
劳工纾困贷款让35家承贷金融机构和信保基金工作人员“忙翻天”,承贷期间申请民众不
停地喊“动作好慢”、“没拿到钱”,殊不知许多银行员和工作人员是加班赶工处理,更
有银行员家属不满地到劳动部社群专页留言痛骂“还我家人”,怒斥政府从50万个限额加
码到100万个名额,让家人是天天加班看不到尽头。
全国金融业工会联合总会秘书长韩仕贤认为,该份解释回文是“银行有去问才有给”,不
是通案通知确实很让人困惑,虽说劳动部解释疫情可视为事变,但现在1天工作上限12小
时几乎可说是身体极限了,怎么还会容许继续加班,应该保留劳工拒绝这样的要求的权利
;劳工纾困贷款的承贷压力几乎都在官股银行身上,一方面是收件量大,二方面是有上头
政府政策的压力,承贷结束已经1个多月,台北市政府劳动局应该动起来去加以劳检,检
视劳工纾困贷款承贷金融机构应给的加班费和补假到底有没有给劳工。
劳工纾困贷款第1年利息由劳动部补贴,释出总名额数100万个,该方案在6月3日停止受理
申请,受理申贷案件数量达110万469件,共计有35家金融机构承贷劳工纾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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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劳动部:共体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