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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中央社 记者-王扬宇
3.完整新闻标题:
国民法官法三读 人民将与法官共同审判刑案
4.完整新闻内文:
最新更新:2020/07/22 09:43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22日电)历经3天2夜、30多小时的表决大战,立法院临时会院会
今天三读通过国民法官法,让成为国民法官的民众,与法官共同审判特定刑事案件,并一
起决定被告有罪与否及刑期。预计2023年上路。
司法院自1987年起即有“国民参与审判”的讨论与倡议,这也是人民多年来的期盼,但到
底要采用什么制度,法界多年来争论不休。
这次国民法官法立法过程中,司法院、行政院及民进党立委周春米提出国民参与刑事审判
法草案,在野党团也分别提出草案版本及主张,例如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台湾民众党立法
院党团主张应采参审陪审两制并行,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则是采陪审制的草案版本。
总统蔡英文在520就职演说时也指出,“在未来4年内,国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让人
民进入法庭担任国民法官,成为改革的催化剂,让司法体系与人民的距离不再遥远,更加
符合期待,赢得信赖。
历经3次朝野协商,但包括适用案件范围、终局评议等约100条条文,朝野党团无法达成共
识,立法院临时会院会20日下午起逐条讨论、表决,历经3天2夜,终于在22日上午9时39
分、临时会最后一天,三读通过国民法官法。
而在今天凌晨的不断电表决中,不仅朝野立委累翻,就连表决器也罢工;民进党立委何志
伟凌晨3时就在脸书发文提到,表决器当机,但立法院工程人员立即排除故障情形,而他
也附上当时现场的照片。
三读条文规定,进行国民参与审判的案件,由法官3人及国民法官6人共同组成国民法官法
庭,共同进行审判。
对于如何认定被告有罪的关键条文,三读条文规定,以包含国民法官及法官(共9位)双
方意见在内,达2/3以上的同意决定之。
此外,关于科刑事项评议,即要判被告多久的刑期,三读通过条文规定,以包含国民法官
及法官双方意见在内过半数的意见决定;不过,死刑的科处,必须要包含国民法官及法官
双方意见在内,达2/3以上同意。
关于适用国民法官法的案件类型,三读条文明定,除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的案件外,经检察官提起公诉且由地方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包括所犯最轻本刑为10年
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发生死亡结果者,应行国民参与审判。
此外,如果有事实足认行国民参与审判有难期公正之虞,或是有案件情节繁杂或需高度专
业知识等情形,法院得依职权或当事人、辩护人、辅佐人的声请,听取他们的意见后,裁
定不进行国民参与审判。
为避免国民法官及法官有预断的可能,三读条文规定,进行国民参与审判的案件,检察官
起诉时,应向管辖法院提出起诉书,并不得将卷宗及证物一并送交法院。
此外,三读条文也明定,诉讼程序进行中,如果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对于审判程序、
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相关权限与义务等有疑惑者,得请求审判长释疑;另外,审判长就
被诉事实讯问被告完毕,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得于告知审判长后,就判断罪责及科刑
的必要事项,自行或请求审判长补充讯问。
关于成效评估机制,三读条文规定,评估期间为国民法官法施行日起6年,司法院也要成
立成效评估委员会,进行调查与研究,并于每年就前一年度制度施行的成效,提出成效评
估报告。此外,期满后的1年内,要提出总结报告。
至于国民法官法的上路日期,三读条文明定,除部分条文自公布日施行,适用案件范围中
的“最轻本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规定,从民国115年1月1日施行外,大部分条文
自112年1月1日施行。(编辑:苏龙麒)1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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