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licfish (蒜头鱼)》之铭言:
: 机车骑哪根本不是问题
: 重点是建立机车正确变换车道的观念以及道路设计
: 开车很明确 一车道一台车 如果有后车从同一车道超车肇事 肇责就在后车
: 但机车显然不可能一车道一台机车
: 很多变换车道的肇事根本无法厘清肇责
: 举例来说:一台机车在车道正中间行驶但还有一些右侧空间
: 这台前方机车未打方向灯突然向右靠与从右后侧同车道想超车的机车相撞
: 或者前方车非常靠近车道右侧边线行驶
: 前车突然靠左 与一机车从同车道左后方超车时发生碰撞
: 这两种情况要算前车任意变换车道还是后车未注意车前状况?
: 又如果前车一样是机车 但是把后车换成汽车
: 一机车靠车道右侧行驶 左侧同车道有足够空见给汽车通过
: 这时后方汽车想超车但机车突然未打方向灯向左靠导致车祸
: 肇责如何计算?
: 要是汽车超车时车身有一半跨越左方黄色虚线车道线 等于汽车仅占用一半的车道超车
: 但原本非常靠右行驶的机车还是突然靠左过虚拟的车道中线擦撞
: 肇责会有不同吗?
: 第四种特别常见的情况 换成汽车为前车
: 汽车已经开在最右侧车道打方向灯准备右转 但车道右侧还有空间容许机车通过
: 转弯时汽车与从右后侧同车道机车发生碰撞
: 是要说汽车未礼让直行车、变换车道不慎 还是后方机车未注意车前状况?
: 有哪一个交通状况比台湾好的国家是机车跟台湾一样多的可以当范本参考吗?
你说的问题关键都在于车道宽度,
因为机车得骑在其实是为汽车量身订作的车道上,
才会有究竟分割车道好还是通通排队好的两难
反过来说,以车道宽度远大于机车车身,所以指责机车(在极短时间内)并排或钻车
也只是官员以汽车本位的思考产生的结论
原因是你要求一个车身宽度只有汽车1/3的去做汽车该做的事
换个非汽车的去使用车道看看
自行车骑在宽度至少1个汽车车身的自行车道,
你会认为他们需要排排骑、不准有为超车等需求而难免的短时间并排吗?
(长时间并排是挡道,无论是车是人都应该谴责)
行人走在很宽的人行道上,你会觉得他们需要排路队吗?
汽车如果开在很宽的道路上,也不会觉得应该前车跟后车啊,
多得是觉得前方车开得慢就找空档钻过去的
我曾经试着当个人人夸奖的优良机车骑士,
结果试过一段时间后发现不可能,
不是我受不了,而是我发现,在台湾的各种有利于汽车、不利于机车的规则下,
机车怎么做都两面不是人
我无论骑在车道中间或旁边都有汽车会展现敌意,
无论骑快(跟上车流)或骑慢都有汽车要我让开,
一堆汽车觉得钻得过去就以形同刷卡方式同车道超车
我在外侧车道遇到障碍物,试着绕过去就可能让隔壁车道车辆紧张
问题外侧车道障碍物就一堆啊
那设计宽度适合机车的机车道咧?问题台湾的机车道有真的机车道吗?
以台北大度路来说,原本是机车“专用”道,后来变成“机慢车道”,
再后来前后段“机慢车优先道”的长度愈来愈长,
实际上也多得是旁边农田地主开着车在机慢车道办事或停靠
在规则上,机慢车道也允许汽车在某些状况下使用
四不像的车道不要拿出来笑死人
台湾的车道设计本身就有排挤机车的效果了
我后来认清,机车就是机车,机车在台湾不可能用汽车的开法在用路
汽车也不要指望机车都用汽车的理想开法
因为汽车自己也没有你们脑补的那么规矩
就像是三不五时跑出去偷腥的人夫,回到家要求老婆要三从四德都做好一样好笑
更多的是一堆有利于汽车的规则,
违停就违停,汽车违停居然还要前后车牌加隔三分钟加拍到人加没有闪双黄灯
禁止使用手持装置,却不抓黑到发亮的隔热纸,拍到了在看手机,
检举还会说“无法辨识不宜举发”
停车时是否超越停止线竟然以轮胎当成门槛?
跨越双黄线时如果“只有”两个轮胎超过有可能检举失败
台湾交通规则,从车道本身到车道以外的东西,都太有利于汽车了啦
去用汽车眼光看机车,自然觉得机车超不规矩
因为全部的规则都有利于汽车,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