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钱利忠
3.完整新闻标题:上射击课偷子弹还向同学炫耀 警专生被退学还吃上窃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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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闻内文:109-07-14
就读台湾警察专科学校的张姓男学生,上完实弹射击课程后被指示出公差捡弹壳,他却将
空弹壳拿去掉包换取实弹,还拿来跟同学炫耀,因此被同学举发而被退学,不仅当不成警
察,还吃上窃盗官司;台北地检署认为他一时思虑不周而犯罪,事后已认罪并表示悔意,
考量其犯行轻微,经此教训后应可心生警惕,今依职权予以不起诉。
检方调查,今年三月间,张男上完射击课程后被指派捡弹壳,他却趁机偷走八颗空弹壳,
直到下次上打靶课时,再拿上次上课的空弹壳,拿去换取实弹作为收藏。
自以为聪明的张男,事后向同学炫耀自己偷天换日的手法,反而被同学向校方举发,不仅
面临退学处分,还被校方依窃盗罪法办,这时他才惊觉“代志大条”,庭讯时懊悔地认错
;据悉,他被警专退学后,将参加一般大学升学考试。
检方考量张男的犯行轻微,且犯后已自白认罪并表示悔意,因此同意给予他自新的机会,
依职权将他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所谓“职权不起诉”又称微罪不举制度,指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五十三条规定,对于不得上诉三审法院的案件,包含最重本刑三年以下徒刑之罪,以及触
犯窃盗等微罪案件,得参酌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评估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及犯后态度
等,如认为不起诉处分较为适当,可依职权作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