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 王圣藜
3.完整新闻标题:
※ 家中自慰判罚5000元 法官:在临马路边造成惊吓
4.完整新闻内文:
2020-07-07 联合报 / 记者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猥亵
2019年11月25日上午8时许,58岁的曾姓男子在新北市新店区2楼住处内临马路的窗台边,
将窗帘及窗户打开,全身裸露并抚摸其生殖器自慰,单姓路人步行经过,拍照后报警处理
,警方将曾移送法办,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院审理认为,曾在临马路的窗台边为猥亵行为,造成见闻的人产生惊吓、困扰,破坏社
会秩序及善良风俗,行为有所不该;他2014年时已有2次公然猥亵的犯罪纪录,可见曾未
能记取教训、谨慎行事。
判决说,曾姓男子犯后坦承犯行,警询时自陈从事营造业、家庭经济状况勉可维持,考量
他为国中毕业程度等,判他罚金刑,并谕知易服劳役的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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