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0-07-06 20:28:37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一条)
只不过,以现在的局势而言
中共当局对于“言论自由”的定调,是否有随时变更的可能?又或者说,会否对于“因言
获罪”的事,尝试透过中国的宪法,予以“合法化”的历程?
以上,请问有无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