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匝道上国道“硬切”入车道 未保持车距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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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10:56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黄姓男子开车从匝道上国道“硬切”进车道行驶,结果遭后方
驾驶检举未保持安全距离,黄男不服挨罚3000元,认为是后方驾驶故意靠近恶意检举,提
告撤单,法官检视检举影像后,认为处罚有理,驳回黄男请求。
屏东监理站指出,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规定,汽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
速公路,前后两车间行车安全距离,小型车车辆速率为每小时公里数值除以2,单位为公
尺,举例而言,若行车时速100公里时,小型车应保持50公尺行车安全距离,依此类推,
违者处3000至6000元不等罚款。
法官认为,黄男时速约62公里,黄男至少应与检举人车辆保持31公尺安全车距,黄在变换
车道时,与检举人车辆距离仅有6公尺,未保持安全间距,警方开罚无误,判黄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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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男开车从匝道上国道切入车道,遭后方驾驶检举未保持距离,挨罚3000元。(屏东监理
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