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nryLin123 (HenryLin123)》之铭言
: ※ 引述《jamo (hi)》之铭言:
: : 本鲁算半调子法匠
: : 可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 充分体现了法匠就是没修微积分导致的重大逻辑瑕疵问题。
: : 这是一个比较的概念
: : 无期徒刑再上去就是死刑了
: : 没有更重的刑罚了,所以死刑是留给最为罪大恶极的人
: 什么叫做最为罪大恶极的人?
: 要杀几个,怎么杀就可以成为最为罪大恶极的人?
: 如果存在一位最为罪大恶极的人,
: 他杀了n人,总共砍了m刀,
: 那再出现一个人杀了n+1人并砍了m+1刀,
: 那这第二位是不是最为罪大恶极的人?
: 如果是,
: 那第一位是不是不能判死刑?
: 如果是,
: 那世界上是不是只有一个人能被判死刑,
: 而且要证明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罪大恶极,
: 那我看都不用判了,
: 你能比史达林杀的人还多吗?
: 所以我说嘛,
: 法律系不修微积分,
: 不懂极限的概念,
: 就会出现这种神奇论点。
: 无期徒刑也蛮好玩的,
: 上次有个法匠说无期徒刑不是关无限久,
: 那请问是关多久?
: 跟问吃到饱最多可以吃几盘一样蠢。
: 就是关到死才叫无期徒刑啊。
: 那为何还能25年假释,
: 法匠又叫我看书,
: 我这个法盲看完结论是,
: 我们法匠觉得25年刚刚好。
: : 当然你可能认为 FM 迷昏后杀一人已经是罪大恶极了
: : 那连续杀人,虐待,支解被害者,等等更严重的罪刑也就死刑
: : 无形中变成引导罪犯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 : 反正都唯一死刑了,我不如多干几个,多杀几个
: : 甚至更残忍的虐杀看看好不好玩
: : 反正罪减轻无望,也不会更重了
很多法匠爱说如果都判死刑
会让犯人想多干几笔,反正结果一样死刑
其实这很好解吧
只要引进errrr新加坡的鞭刑就好了
公式很简单
杀一人,唯一死刑
每多强奸一人,加鞭刑100下
每多杀一人,加鞭刑1000下
想多干几笔?那就让屁股被鞭成肉泥啊
不是很简单就能解决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