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情节如下:
┌──┬───┬─────────────────────────────┐
│编号│发言者│内容 │
├──┼───┼─────────────────────────────┤
│1 │告诉人│(贴文) │
│ │ │当年当县长,虽穷到负卡债,被停职时从公保领了一百万退职金,│
│ │ │在没被发现,就交给律师团,感谢他们毫无酬劳的帮助我跟7 位护│
│ │ │士打官司,韩夫人钱多多,却暗杠要损(应为“捐”)公益的版权│
│ │ │金,被发现才说因为没有空,所以还没捐出去,一个贪、一个混,│
│ │ │高雄发大财! │
├──┼───┼─────────────────────────────┤
│2 │被告 │(留言) │
│ │ │我家人是韩国瑜市长的小内阁,他现在就是在韩国瑜身边做事的人│
│ │ │,请不要到处公开诬蔑韩国瑜市长夫妻的名誉,公然毁谤是犯罪的│
│ │ │事情,饭可以多吃,话少讲一点没人当你是哑巴,你是中华民国老│
│ │ │百姓吗?搞不清楚耶 │
├──┼───┼─────────────────────────────┤
│3 │告诉人│(留言) │
│ │ │杨玉如(告诉人tag被告之脸书帐号)跟他在捞在混吗? │
├──┼───┼─────────────────────────────┤
│4 │被告 │(留言) │
│ │ │高植澎(被告tag告诉人之脸书帐号)混蛋 │
├──┼───┼─────────────────────────────┤
│5 │被告 │(留言) │
│ │ │中华民国就是有你们这种自己贪污被抓到停职,黑心律师打赢官司│
│ │ │值得骄傲吗?丢脸 │
├──┼───┼─────────────────────────────┤
│6 │告诉人│(留言) │
│ │ │杨玉如(告诉人tag被告之脸书帐号)韩粉只会骂人 │
├──┼───┼─────────────────────────────┤
│7 │被告 │(留言) │
│ │ │高植澎(被告tag 告诉人之脸书帐号)我不是韩粉,我儿子也是台│
│ │ │北医学大学毕业台大硕士学位毕业的人,请不要降低自己的身份 │
├──┼───┼─────────────────────────────┤
│8 │被告 │(留言) │
│ │ │当医生很了不起吗? │
├──┼───┼─────────────────────────────┤
│9 │告诉人│(留言) │
│ │ │杨玉如(告诉人tag被告之脸书帐号)每天都会写,妳继续看下去 │
├──┼───┼─────────────────────────────┤
│10 │被告 │您不是女人生的 │
│ │ │ │
├──┼───┼─────────────────────────────┤
│11 │告诉人│(留言) │
│ │ │杨玉如(告诉人tag被告之脸书帐号)不要气急攻心 │
├──┼───┼─────────────────────────────┤
│12 │被告 │(留言) │
│ │ │高植澎(被告tag 告诉人之脸书帐号)不会的,因为您自卑我没有│
│ │ │自卑,我骄傲。您慢慢地写吧!贪污下台的县长,哈哈哈哈哈哈哈│
│ │ │哈哈丢脸 │
├──┼───┼─────────────────────────────┤
│13 │被告 │(留言) │
│ │ │不是每个人都跟您一样不要"脸"的 │
├──┼───┼─────────────────────────────┤
│14 │告诉人│(留言) │
│ │ │杨玉如(告诉人tag 被告之脸书帐号)妳已犯法了,我不是贪污,│
│ │ │等著被告通知, │
└──┴───┴─────────────────────────────┘
另外,再看“台湾桥头地方法院 109 年审易字第 167 号刑事判决”说明部分内容:
二、经查,被告于108 年4 月25日某时许,见告诉人在脸书之个人页面上发表如附表编号
1 之贴文,评论高雄市市长韩国瑜及其配偶,且将该贴文设定为脸书使用者均得浏览之公
开状态,被告即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闻之附表编号1 贴文下方留言“高植澎混蛋”、“
您不是女人生的”,及“不是每个人都跟您一样不要" 脸" 的”等语(附表编号4 、10、
13)之事实,有附表各编号贴文、留言之截图在卷可稽,且为被告所不争执,应可认定。
三、次查:
(一)告诉人为习医之人,原在澎湖县执行医师业务,嗣当选为澎湖县县长,开启从政之路
,然在其担任县长期间,遭检方起诉涉有贪污罪嫌,缠讼多年后最终无罪定谳,告诉人上
开学经历乃社会大众所周知,系公众人物无讹,此见卷附之 Wikipedia、新闻报导等资料
即明。
(二)观诸附表所示之贴文及留言,告诉人先在其脸书个人页面贴文,表示不能认同韩国瑜
夫妇之行事风格(附表编号1 ),被告复于该贴文下留言为韩国瑜夫妇打抱不平(附表编
号2),告诉人再质疑被告为韩国瑜夫妇护航之态度系因其有利可图(附表编号3 ),此
后被告、告诉人开始互相争论(附表编号4 以下),争辩指责之言词一来一往,且多次直
接tag 对方之脸书帐号(附表编号4 、6 、7 、9 、11、12、14);然被告除直言“高植
澎混蛋”外(附表编号4 ),更对于告诉人之医师职业表达不屑(附表编号7 、8 ),甚
至在告诉人过往之贪污案件已无罪定谳之状况下,故意一再指称告诉人贪污(附表编号5
、12、13),足认被告因告诉人附表编号1 、3 之言词而心生不满,受愤怒情绪之驱使即
以附表编号4 以下之留言反击告诉人。其中附表编号10“您不是女人生的”、编号13“不
是每个人都跟您一样不要" 脸" 的”之部分,被告固未指名告诉人,惟该等发言分别紧接
著被告对于告诉人医师身分、贪污案件之评论而来(附表编号7-8、12),既告诉人为执
业医师,且过去曾经历贪污诉讼乙节为一般民众所熟知,通常之人自能轻易查悉被告如附
表编号10、13之留言,与附表编号4 “高植澎混蛋”相同,皆在指涉告诉人本人。
(三)再者,所谓“混蛋”、“不要脸”乃指称他人不明事理、不知羞耻之用语,“您不是
女人生的”则属辱骂他人之恶言,均旨在指责该他人品格低劣,而含有不屑、轻蔑或攻击
之意,该等言词显非日常生活用语,更遑论以之传达任何善意,准此,被告在公开之脸书
贴文中留言称告诉人“混蛋”、“不要脸”、“不是女人生的”,客观上已足以贬损告诉
人之人格、名誉及社会评价,当属使告诉人难堪为目的之恶意谩骂,而有公然侮辱之故意
,至为灼然。
四、又对于涉及公共事务而产生之争议,个人依其主观价值判断后所提出之意见或评论,
纵令用语尖酸刻薄或稍嫌粗鄙,使被批评者感到不快或名誉受损,倘若该个人非以损害被
批评者之名誉为主要目的,仍应认属善意发表言论,被批评者需于一定程度内包容或容忍
,此乃民主社会中言论自由之真义;然言论自由不应无限上纲,如个人所为言论之个案情
境未涉及公共事务,或已兼及私人恩怨,而具报复、攻击之敌意,自不能强令被批评者忍
受逾越合理范围之侮辱言词。本件被告与告诉人之争执固系起因于告诉人评论公众人物韩
国瑜夫妇之行事风格,惟被告如附表编号4 、10、13之发言均是针对告诉人本人而来,若
与上下文合并观之,更可见被告攻击告诉人之职业、过往人生经历,足使告诉人感到难堪
及屈辱,业如前述,被告该等言词早已逸脱韩国瑜市长之施政表现或韩国瑜夫妇所展现之
政治形象,显非与公众人物或公共事务有关之善意言论,而是纯为发泄心中怨怼及损害告
诉人名誉所为之辱骂,显非言论自由保障之范畴,被告不得以此执为阻却违法之事由甚明
。
五、末查,依被告之台湾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其于104 年间因妨害名誉案件,经台
湾高雄地方检察署以104 年度侦字第1642号为不起诉处分确定,并参以附表编号2 中,被
告陈称:“请不要到处公开诬蔑韩国瑜市长夫妻的名誉,公然毁谤是犯罪的事情……”等
语,足见被告对于刑法上妨害名誉罪章之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均知之甚详,若其认定告诉
人为附表所示之贴文及留言,系出于故意陷其入罪之恶意,衡情被告应会循正当合法之途
径解决,避免触法,惟被告犹恣意以“混蛋”、“不要脸”、“不是女人生的”等语谩骂
告诉人,益征被告系基于公然侮辱之故意为之;况附表中被告与告诉人间争论之内容,至
多仅系立场相左之两方在互相指责激辩,难认告诉人有何一再刻意挑衅引诱被告犯罪之情
形,本院自无从为有利于被告之认定。
其实,是说……
维基百科的资料,可以当作证据呈上法院鉴核?
不过对于这位政治狂粉,其实似乎也不必太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