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许多国家,像是我国
为了落实转型正义,促进族群和解与共存
都会对特定少数族群制定特别的制度
以提高对少数族群的保护
像我国法律就规定原住民跟女性应在各级议会有保障名额
除此之外,还规定原住民乡镇的民选首长一定要原住民出身
原住民在入学考试跟就业有优先权、有许多其他族群没有的经济补助
以及国有土地承购权
虽然这些政策常常被乡民抨击独厚原住民
或是认为某些人的政经地位根本不该有这样的权利(典型如小石事件)
一些原住民也对这样的政策存在不满
可是平心而论,对女性与原住民的保护政策
确实有助于我国的民族和解
这让小弟觉得很奇怪
为何美国不也对非裔制订类似的法律来强会对非裔权益的保护
与落实转型正义呢?
假如美国有法律规定议会有非裔保障名额、
要求公私立企业(尤其董事会)一定要雇用一定比例的非洲人
要求银行(无论公私立)每年放出去的贷款必须有一定比例为非裔
、指定某些非裔聚居区为非裔区,民选首长只有非洲人能参选
特定的州有或联邦土地或社会住宅地给非裔低价或无偿取得
司法诉讼若一方涉及非裔的官司、一律由非裔出身的法官、检察官跟陪审团来调查、审查
甚至对白人加课转型正义税,然后将税金转移给非裔族群以对过去的黑奴历史做出赔偿
这样的话,不是可以降低族群冲突,也可以改善非裔的经济地位
减少美国的族群矛盾吗?
可是小弟发现,明明有一堆国家的制度可以参考
且美国自己也有印第安保留区这样的制度存在
为何美国两党(尤其民主党)
都不制定相关的法律保障黑人权益呢????
请问各位,为何美国宁可将族群暴动当成定期能量释放
而不釜底抽薪的制定一整套保护非裔政治及经济地位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