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记者萧博文
反绑少年手脚罚躺浴缸致溺毙 阿姨二审否认杀人
患有身心障碍的15岁刘姓少年,去年被刘姓阿姨反绑四肢,还被罚躺在装满水的浴缸而溺毙
。刘女一审被依杀人罪判刑12年,二审高院今天开庭,刘女只承认凌虐致死,否认杀人。
全案起于,被害刘姓少年(从母姓)患有轻度身心障碍,母亲数年前罹癌病逝,2018年间住
家因火灾被毁,刘姓少年和周姓父亲及10岁妹妹暂住39岁刘姓阿姨位于新北市三重区的住家
。
刘女去年8月6日晚间,不满少年习字时瞌睡,命少年到浴室,不顾少年哀求“不要绑我…
阿姨不要”,拿童军绳反绑少年的双手双脚,并将绑手、脚的童军绳连结起来,使少年无法
挣脱,要求少年仰躺在浴缸内并注满水,将少年头部压入水下数秒以示惩罚。
刘女随后离开浴室抽菸,返回浴室时发现少年已脸部朝下溺水,送医后仍回天乏术,新北地
检署依对未满18岁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嫌起诉刘女。
一审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认为刘女反绑少年手脚、罚躺满水浴缸,依常人的生活经验可预
见少年有溺水风险,应论以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罪,考量她自首、少年父亲愿意原谅,
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在押的刘女今天出庭时供称,无杀人犯意,只是处罚
过当,承认凌虐致死,否认杀人。
刘女辩护人则声请丈量案发浴缸尺寸,还原少年当时仰躺在浴缸内的状况,以厘清刘女短暂
离开浴室前,是否足以确信少年不会溺毙。法官谕知全案6月17日再开庭。
(编辑:李锡璋)1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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