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杀警案郑嫌 地院更裁仍50万交保、增列7

楼主: lucifax (虎爷:犬科动物给我滚开)   2020-05-01 22:14:24
为何特别针对嘉义荣总呢?
冤有头债有主
能否说明直接去找家荣歌神的那位
不要害到其他人
※ 引述《tracymate (混)》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林宜樟
: 3.完整新闻标题:
: 杀警案郑嫌 地院更裁仍50万交保、增列7条件
: 4.完整新闻内文:
: 铁路警察李承翰遭郑姓男子刺杀身亡,嘉义地方法院昨谕知50万元交保,嘉义地检署不服
: 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今天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嘉义地方法院;嘉义地方法院合议庭今晚
: 8点多做出裁定,郑嫌50万交保,限制住居,并需遵守7项条件。
: 嘉义地院请被告遵守的条件有:
: 一、于具保后立即至本案精神鉴定之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台中荣民总医院嘉
: 义分院(下称嘉义荣民医院)精神科就诊,评估有无住院治疗之必要。
: 二、未住院期间,应每周一次前往医疗院所精神科就诊,由医师追踪精神状况,评估有无
: 伤害他人或自己或有伤害之虞,及有无住院治疗之必要。
: 三、未住院期间,应每三个月一次至嘉义荣民医院精神科就诊,评估有无住院治疗之必要
: 。
: 四、如经医师诊断有住院治疗之必要,应立即住院治疗,不得拒绝。
: 五、应依医嘱定时服用精神疾病药物及接受治疗。
: 六、每周向本院陈报就诊情形、治疗结果及有无住院治疗之必要。
: 七、停止羁押期间,不得故意为刑事犯罪之行为。
: 理由要旨:
: 一、被告郑再由经本院判处无罪,并裁定以新台币50万元具保后,停止羁押,在被告具保
: 之前,仍应继续羁押。因检察官不服提起抗告,今日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以109年度抗
: 字第175号撤销原裁定,发回本院重新裁定。
: 二、本院参酌前述裁定内所指被告罹患思觉失调症,迄今仍未痊愈,且其犯罪情节重大,
: 则为确保被告具保后不至于对社会安宁造成危害并导致社会大众恐慌,再审酌看守所表示
: 被告仍存在精神病状,需接受长期治疗之意见,以及精神卫生法对于严重病人必须强制住
: 院之规范意旨,故除裁定被告得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及限制住居外,并交保后还必须立即
: 到嘉义荣民医院就诊,让医师评估有无住院治疗之必要,即使医师评估无住院之必要,仍
: 须依主文所示之条件配合医师治疗,每周还要向本院陈报看诊情形。如果上开条件被告有
: 所违反,本院得再执行羁押。
: 三、另外就主文内容第二点,是指被告在未住院状态,每周得至任何一家医疗院所精神科
: 就诊,但每三个月还是要依第三点内容到嘉义荣民医院精神科就诊,附此叙明。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52356
: 6.备注:
: 我交保阿你抗告,他发回我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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