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少女被安置狠心姑姑竟骗出卖淫生理期还

楼主: jodojeda (jodojeda)   2020-02-15 16:21:26
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吴铭峯
3.完整新闻标题: 少女被安置狠心姑姑竟骗出卖淫生理期还接客!男友也性侵
4.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刘姓男子因缺钱花用,竟与当时的女友阿花(化名)骗出被安置的14岁姪女小月(化
名),以家人团聚吃饭为由,带出卖淫,甚至连生理期都持续接客;刘男也将小月视为性
奴,连续2日性侵小月。高等法院审理后,依照《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将
刘男判刑10年、姑姑判刑6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6年10月间,当时小月因父亲酗酒,又经常在酒后对她施暴,经
基隆市政府社会处安排,从2013年起就寄养。而案发当时,因刘男缺钱花用,得知女友的
姪女、当时年仅14岁的小月已经被转到少女之家安置,竟把歪脑筋动到小月身上。
刘男与阿花多次探望小月,并以带小月外出后不将她交给父亲同住,以及可经由性交易获
取金钱花用为由,将小月带出性交易。刘男分别以1万元、6000元安排小月与嫖客在旅馆
性交易,两度交易成功后,刘男、阿花还分取小月的皮肉钱。第三次刘男再安排小月性交
易,这时已经是2018年7月间,小月16岁,但正巧月事来,刘男竟仍降价安排性交易;而
这次性交易前后,刘男不顾小月月事,竟仍连续两日性侵小月得逞。小月这次返回少女之
家后,心中不满,向社工全盘托出,全案才因此爆发。刘男、阿花遭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刘男坦承安排性交易,但否认收取报酬;另外阿花则将责任全都推给刘男,
否认对性交易知情,至于分得小月的性交易报酬,则辩称以为是小月给的家用,所以才收
下。一审法院不采信,根据小月供词认定2人分别犯下《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共同意图营利而媒介使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以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
罪”。
法院量刑时指出,审酌2人行为严重危害被害人小月身心,犯后又不能坦认过错,一再否
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因此一审重判刘男有期徒刑10年、阿花有期徒刑6年。案经上诉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2人仍否认犯行,高院二审驳回上诉,仍将刘男判刑10年、阿花
判刑6年。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215/1646237.htm
6.备注:
报导看来 小月其实愿意性交易拿钱 但不愿意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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