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画面曝光!新北10岁女童遭特斯拉猛撞 肢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0-01-20 13:47:08
※ 引述《PPAPwww (pan)》之铭言:
: ※ 引述 《design0606 (飞)》 之铭言:
: : 第 103 条
: : 汽车行近未设行车管制号志之行人穿越道前,应减速慢行。
: : 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
: : 碍者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视觉
: : 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
: : 汽车行近未划设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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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划设行人穿越道" "遇有行人"
我猜那一家人应该是立牌不算行人
: : 之视觉功能障碍者穿越道路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
: : 均应暂停让行人、视觉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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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再说什么绝对路权了
: : 没减速就是没减速
:
: 连法条都看不懂就拿来举例
: 行人穿越道就是指斑马线
: 这法条是说在有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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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没有号志的地方必须减速
: 汽车行近未设行车管制号志之斑马线前,应减速慢行。
: 但八卦是新闻发生的这个路段根本没有斑马线
八卦是中文很难懂!
: 再者行车记录器看来
: 黑车过路口煞车灯一直都是亮着 没熄过
: 所以也是有减速
"一直"减速减那么久还来不及煞住
你这是要证明他车速要飞天了嘛XDDD
: 法条看不懂 行车记录器也不看
行车纪录器车主为什么不会在路口成为当事人?
你要不要好好想想
: 原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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