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20-01-01 11:42:22※ 引述《TouchAgain (谢谢)》之铭言:
: 柯说的第四次是 经济委员会 内部的协商吧
: https://e-info.org.tw/node/218230
: 党团协商不到5分钟 矿业法草案决议送院会
: 环境资讯中心记者 孙文临报导
: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29)日举行第四次的《矿业法》修正草案党团协商,
: 召委廖国栋在一开始就宣读三项协商结论,原预计一个半小时的会议,
: 仅进行约4分钟就宣告散会,出委员会送院会协商。
: .......
: 上次党团协商会议结束前即有多位立委表示,应送院会进行讨论或协商,
: 但召委廖国栋坚持再进行今次的党团协商,宣读结论后不到5分钟即宣布散会,
: 几位立委稍晚到场后才被告知会议结束,随即离去。因本会期将于5月31日结束,
: 《矿业法》的院级协商只能等到临时会或下个会期才能再讨论,
: 若未能于本届立委卸任前三读通过,依照立法院“届期不连续”的规定,
: 经历三年多来的矿业法修法,将可能完全归零。
协商大致上有三种:
1. 由立法院长召集的例行协商.
2. 在院会, 由议案所属党团召集的协商.
3. 在委员会, 由召委召集的协商.
你这个是3, 柯建铭说的应该是1或2.
一个在委员会一个在院会应该很好辨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