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务员酒驾惩戒 “可溯既往”判降级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9-11-24 08:15:06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吴政峰
3.完整新闻标题:公务员酒驾惩戒 “可溯既往”判降级
4.完整新闻连结: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4238
5.完整新闻内文:108-11-24
政府宣示酒驾零容忍 技士酒驾记一支大过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酒驾零容忍”是政府再三宣示、宣导的重大政策,农委会一
名赵姓技士今年二月酒后骑机车被依公共危险罪法办,除刑事部分遭检方缓起诉,行政方
面还被林务局记大过处分。到了五月,农委会函颁新规定,只要职员酒驾一律送公务员惩
戒委员会惩戒,并把赵员列为首位开刀对象;赵出庭辩称“法律不溯既往”,新制是在他
的案子结案后才规定,但公惩会认为新规定是重申政府贯彻“酒驾零容忍”决心,没有不
溯既往的问题,仍判他降一级改叙确定。
服务于农委会林务局的赵男,二月廿七日中午在家喝酒,下午办公时间骑车外出,因使用
手机被警察拦检,酒测值零点五毫克,触犯公共危险罪,检察官考量他是初犯,给予缓起
诉处分,并命其支付国库五点一万元。林务局认为情节严重,将赵男记大过一支。
农委会颁新规 再将技士送公惩会
农委会五月廿四日函颁新规定,要求所属各机关针对同仁酒驾行为,应依公务员惩戒法及
公务人员考绩法等相关规定“从重议处”,也就是只要酒测值零点二五毫克以上、达到公
共危险罪移送法办门槛,或酒驾肇事致人死伤者,均移付惩戒。因此,林务局虽已将赵男
记过,考绩暨甄审委员会仍依新规将赵男移送公惩会惩戒。
赵不服,辩称他二月廿七日酒驾,新规定是五月廿四日施行,根据法律“不溯既往”原则
,本案不应移送惩戒;其次,他主张自己已被记一支大过行政惩处,不应再被公惩会惩戒
,否则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且他认为当时只是单纯被警拦查,未受外界瞩目,不符
合公惩法“严重损害政府信誉”要件。
技士拗不溯既往 公惩会打脸 降级确定
不过他的辩词遭公惩会打脸,公惩会指出,农委会新规定是重申配合政府贯彻“酒驾零容
忍”决心,至于公惩会的惩戒判决做成后,林务局原本的行政惩处就失效,所以也没有一
事不二罚的疑虑;至于公务员酒驾,本来就会造成人民对于公务机关产生不守法的印象,
损害政府信誉。
公惩会认为赵男酒驾应付惩戒,判他降一级改叙确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