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妳10万跟我做爱” 窃贼起色心一听她60岁回神道歉
高雄吴姓男子今年228连假的凌晨疑似吸毒后,涉爬阳台闯入隔壁住家行窃,见房间床上
熟睡的妇人,竟强摀嘴巴说“我给妳10万元,妳跟我做爱”,不料妇人告知“我60几岁了
”,吴疑突然回神表示“阿嬷,对不起”并自行从大门离去。全案高雄高分院依犯侵入住
宅窃盗未遂罪、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吴2年半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吴姓男子今年2月28日凌晨12点多,在三民区梁姓友人家一起吸食K他命后,借
用4楼房间休息,但他却从阳台攀爬到隔壁邻居的住宅行窃,在1楼房间见熟睡中的妇人,
起了色心靠近,反而使女子惊醒。
妇人出庭回忆,事发当晚她在1楼房间睡觉,忽然间有人要亲她,且呼气的声音就在耳朵
旁,她醒来问“你要干什么?”,吴姓男子就一手摀住她的嘴巴、另一手就压在她肩膀的
棉被上,她一直挣扎,吴便说“妳不要叫,再叫我杀死妳,我知道妳家没有人,只有妳1
个。”
妇人指控,吴姓男子有将手从她脖子处伸进衣服里面,还想亲嘴,她就咬住他的嘴巴,不
断反抗使两人都跌到床下,并趁机咬他手指头,反而激起吴掐住她的脖子,她快不能呼吸
只好说“我不会叫了,你放手”,吴才肯松手。
妇人说,她质问到底要干嘛?吴姓男子却说“我10万元给妳,妳跟我做爱”,她回“我60
几岁了”,此时他好像才清醒,说“阿嬷,对不起,我有吃药”,并主动开门离去,在大
门玄关口还回头道歉“对不起,阿嬷原谅我,我不该对妳这样做。”
由于妇人注意到吴姓男子离开后往隔壁进去,立即报案逮人;不过吴落网后,仅承认想行
窃,摀住妇人嘴巴希望不要叫,没亲吻、触摸她隐私部位,更无性侵。但一审依妇人脖子
瘀伤,加上采到血迹吻合吴的DNA,不采信吴的说词,依犯侵入住宅强制性交未遂罪,判3
年9月徒刑。
全案上诉后,二审合议庭认为吴姓男子有着手行窃、性侵,但属未遂可以减刑,也考量仍
未和解,撤销改依犯侵入住宅窃盗未遂罪判8月、强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共执行2年半徒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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