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道“龟速”被罚 男辩20年老车加速不快

楼主: edrpj (非卖品)   2019-11-13 23:25:01
1.来源:
自由电子报
2.记者:
彭健礼
3.标题:
国道“龟速”被罚 男辩20年老车加速不快
4.全文: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辛姓男子开车以时速96公里行驶国道三号北上175公里的内侧
车道,因“龟速”行为被开罚3000元,他不服提行政诉讼,辩称当时要超车,但20年老
车加速不快;但法官检视警方采证6秒行车画面,认为已有足够时间让辛男加速,但行驶
内线的辛男,仍与行驶于中线的车辆一前一后保持距离,没有超车,认定裁罚无误,驳
回辛男之诉。
辛男于今年5 月14日下午1点35分,行经国道三号北上175公里处,被国道七队员警以雷
射测速仪,测得他以时速96公里行驶内侧车道,被警方迳行举发“同向三车道 ,内侧为
超车道,小型车车速96公里(经科学仪器测定),低于最高速限110 公里行驶内侧车道
”之违规,被新竹监理所苗栗监理站裁罚3000元,并记违规点数1点。
辛男收到罚单,不服提行政诉讼,称因中线前车太慢,他需要超车,正加速中,但他20
年老车加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加到时速110公里,主张自己没有违规,声明撤销处分。
但法官当庭勘验采证光盘,发现辛男于警方采证过程6秒,与中线车道之车辆始终保持大
致相同之距离、始终未超越中线车道之车辆,且当时高速公路路况正常未阻塞,法官认
为,辛男已有相当时间可进行加速,但却与一般超车之行为显有不同,不采信辛男超车
辩词。
且法官认为,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明文,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
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辛男驾驶小
客车未以规定之最高速度行驶内侧车道,违规行为明确,裁罚无误。
5.连结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76906
6.其他:
先生,您为什么要那么急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