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监院认定蔡锦贤贿选预备罪未执行 不具参

楼主: iamsiusa1 (王奕凯)   2019-10-30 18: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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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院认定蔡锦贤贿选预备罪未执行 不具参选新北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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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Y时战情娃S内幕
监院认定蔡锦贤贿选预备罪未执行 不具参选新北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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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慧贞019年10月29日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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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议员蔡锦贤,1998年因“预备行贿罪”判刑7个月,褫夺公权2年,却潜逃中国10年躲过行刑权时效,之后返台竟还连任3届议员。(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议员蔡锦贤明明犯下与选举有关的“贿选预备罪”,却因神通广大地逃过行刑权时效,10年后他又回到台湾,还大摇大摆地高调参选新北市第1选区议员,如今已连任3届,其他同选区参选人不服,打“当选无效”诉讼,屡打屡败,蔡锦贤案其实是对台湾选举的最大嘲讽!
判刑7个月逃亡10年 返台后连任3届市议员
议员参选人吕孙福委任律师陈一铭表示,打“当选无效”之诉,主要是以蔡锦贤在1998年因“预备行贿罪”判刑7个月,褫夺公权2年,之后他潜逃中国10年,躲过行刑权时效后返台,并在2010年、2014年和2018年三度当选新北市议员,不过民进党前市议员吕子昌曾在2014年选后对蔡锦贤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士林地院在2015年6月判决蔡锦贤当选无效,但在2016年1月获高等法院判决当选有效确定;去年底吕子昌的儿子吕孙福继续父业参选新北市第一选区议员,蔡锦贤三度连任,吕孙福则落在“落选头”,吕孙福遂对蔡锦贤的参选资格争议,以监院于去年8月通过对内政部的纠ꔊ耨蚻马冂牷A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针对蔡锦贤参选资格争议,吕孙福以监察院2018年8月通过对内政部的纠正案为事证,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取自吕孙福脸书)
陈一铭说,该案的当选无效诉讼最主要争议,在于对《选罢法》第26条第4款的法律见解不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一、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外患罪,经依刑法判刑确定。二、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三、曾犯《刑法》第142条、第144条之罪,经判决确定。四、犯前三款之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但受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依该条文前三款的同一立法义函,第四款的重点应是在候选人是否“已执行”判决的有期徒刑才是。
泛蓝“友军”蔡锦贤 马政府中选会强力护航
如今,连任三届市议员的蔡锦贤是新北市议会无党团结联盟总召,更是新北市议会国民党团的“友军”,在议会里一向被归为泛蓝势力的一部分。
知情人士指出,在马政府时代,蔡锦贤有泛蓝的中选会势力护航。2010年蔡锦贤返台参选新北市议员时,首度面临所犯“贿选预备罪”的确定刑期未执行,是否具有参选资格的问题,中选会在2010年7月做出“不因不得再执行刑罚而认不得登记为候选人”的决议,之后蔡锦贤当选议员;2014年中选会延续同一主张,蔡锦贤顺利连任。
蔡执政中选会无视监院纠正 自创“传真投票”硬放行
2016年已换成民进党执政,蔡英文总统上任后才提名的监委陈师孟、蔡崇义,受理陈情调查了蔡锦贤案,认为《选罢法》规定不明确,并在,但没想到,此时中选会的作为更离谱!竟无视监院的调查报告和纠正案,甚至在委员会议讨论蔡锦贤资格时,副主委陈朝建不理会已做出否决蔡锦贤参选资格的会议决议,而是另辟蹊径,自行创设了“传真投票”,就是要放行蔡锦贤。
中选举会通过新北市议员蔡锦贤新北市议员参选资格,监察委员陈师孟(中)、蔡崇义左),并在2018年8月纠正内政部。(资料照/张哲伟摄)
实际上,监委们调查蔡锦贤参选资格时,固然最后纠正内政部的重点,是认为《选罢法》规定不明确,才让蔡锦贤钻了法律漏洞,并认为内政部拖延了8年仍未完成相关修法。
监委引司法院、法务部函示 认定蔡锦贤判决确定尚未执行
不过,监委们也在调查报告中明确表达其法律见解,和对蔡锦贤是否具有参选资格的立场。依据《选罢法》第26条第4款明定,“犯前三款之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则蔡锦贤在判刑确定后逃亡十年,至行刑权罹于时效,蔡锦贤到底应不应具有参选资格?
监委们在调查报告中引用司法院在1993年3月所做厅刑一字第05283号函示,“行刑权消灭后,仅对之不得再执行刑罚而已,原确定判决所宣告之罪刑,仍属存在。”又引述法务部2010年7月法检字第099024548号函示,明白指出,“行刑权罹于时效而消灭者,仅是不得再执行刑罚,并非表示刑罚已执行完毕或是免于执行”,所以依监委们所言,蔡锦贤的“贿选预备罪”确实是在“判决有期徒刑确定后,尚未执行”。
也因此,该案调查监委陈师孟和蔡崇义在通过的调查报告和纠正案文中明清楚表示,“贿选预备罪”本质上仍属行贿罪,仅系行为阶段不同,又依司法实务见解,行刑权消灭后,原确定判决所宣告之罪刑,仍属存在,贿选预备罪“因逃匿致行刑权罹于时效,所生不利效果自应归责于己”,容任类此情形得登记为候选人,“不仅不符国民法感情,亦与公平正义原则有违”。
马系监委占多数 中选会陈朝建弹劾未过
实际上,非仅中选会里护航蔡锦贤势力强大,连监察院内“马系”监委们的态度亦引人侧目,调查监委陈师孟和蔡崇义曾在今年初进一步就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自行创设“传真投票”,硬拗同意蔡锦贤登记参选的荒腔走板行径提出弹劾,不料,在马系监委占多数的弹劾审查会上,陈朝建此一众人皆觉得离谱的行为,竟然弹劾未过。
监院知情人士无奈表示,蔡锦贤有不少蓝营势力维护,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的弹劾案如果通过,则视同中选会之前所做同意蔡锦贤参选资格的决议也无效,所以泛蓝势力当然要全力挡住,毕竟兹事体大,而反观监察院里蔡英文提名的新任监委只有11人,势单力孤,这个弹劾案的结果牵一发动全身,当然是过不了!
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左)自行创设“传真投票”,硬拗同意蔡锦贤登记参选的荒腔走板行径,监委陈师孟和蔡崇义提出弹劾未过。右为现任主委李进勇。(蒋银珊摄)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4343
6.备注:
去年我去向监院检举的,终于有结果了
去年的中选会真的很黑,明明这些人不应该有资格却硬是凹成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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