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ronEckhar (Aaron会比缅因州还要热。)》之铭言:
: 韩国瑜今一早参拜斗六南圣宫致词时提到,清朝时有人贪污被抓,被问犯案动机,竟回答
: “我要反清复明、我要推翻清朝满州皇帝”。之后又有一个人去玩女人、嫖妓被抓,又被
: 问犯案动机,没想到他回答“我要多生孩子、我要反清复明!”韩国瑜语毕,现场立委参
: 选人皆露出尴尬笑容。
大清律,刑律:
官吏受财:凡官吏因枉法不枉法事受财者(中略)一百二十两以上实绞监候
谋反大逆:凡谋反及大逆,(删节)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
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男〉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
废疾皆斩。其〈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
为奴,〈正犯〉财产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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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贪污被抓,清朝的罪犯第一件做的事情是什么?关说。因为贪污在清朝不是
重罪,法律是写说“贪污120两以上绞监候”(绞刑,但不立刻执行,等待每年秋决)
,但实际上被判这么重的人没有那么多。正常情况是缴回赃款,然后充军。
但如果犯的是“推翻清朝”这个谋反大逆,处罚是什么?本人凌迟处死,族诛,跟本
人同族的所有十六岁以上的男性处死,女性从零岁到九十岁全部送给功臣为奴,然后
全家财产充公。
历史上有那个人会做这样的蠢事?从不一定要死(通常充军大概免不了),到全家死
个上十上百人?
妈的一嘴狗屁乱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