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卓荣泰:柯文哲要让国、民两党不过半

楼主: season2011   2019-10-26 22:50:57
※ 引述《stupidman1 (阿甘)》之铭言:
: 潜水十几年,八卦版第一po(妈我在这里~~)
: 你各位啊,当初有多少是高喊著"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
: 四年后改高喊著"灭东厂"的有志青年?
: 国/民两党似乎在位当执政党时,都是烂到不行,变在野党的时候,似乎又找回良心了?
: 你知道,我知道,独眼龙也知道,但,你有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 只看事情表面而不去思考,是很恐怖的一件事
: 国民两党只要其中一党为执政当,在立法院里基本上就是有着过半数的绝对优势
: 也就是说如果执政党摆明了要让一个法案通过/不通过,在野党并不会对结果造成影响
: 所以想想一个问题,今天如果你是在野党的一员
: 执政党如果摆明着要通过一条对人民十分不利,只对政客有利的法案,这时身为在野的你
: 会表面高喊著誓死反对,实际内心却想着"卯死了,又有油水可以捞了"
: 还是你会老实的告诉你的选民"其实法案还满不错的,我也想让他过"
: 后者?别傻了。政客良心?我呸
说到这个
不得不说说蓝绿的共识阿
他们最有共识的就是种种事情喇
国会修情报法强化反红色渗透 国民党称不审中共代理人法已是蓝绿共识
由于泼红漆事件导致外界更加期待“中共代理人”相关法案,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透露,
民进党团已经和国民党团达成相关共识,本会期将暂缓推动“中共代理人”相关修法,过
了本会期就届期不续审。
“财团法人法”三读通过却排除宗教团体,是否让宗教团体无法可管
宗教法“太狂”蓝绿急踩刹车!超越宪法的存在 11个争议一次看
一、宗教可以公然违反性别平等原则
国家将要尽力保护宗教,举例来说,某宗教歧视同志,但是我们不能歧视某宗教,
国家不保护同志被歧视,但保护宗教不被歧视。
二、法院不得调解纠纷
草案第十条写了“圣俗分离原则”,往后政府不得介入教务,
连法院都不得调解与干涉宗教信仰、教制、传统、组织、人事任免。
三、宗教活动不受法律限制
人民的所有宗教行为、结社自由,都不得以法律限制,只要冠上宗教名称,
要敛财、要骗色都可被视为信仰自由,而且宗教活动也不用经主管机关同意,
更不得禁止或限制。
四、就业与就学歧视合法化
宗教团体所设立之私立学校可“合法”要求全校教职员须与该宗教团体相同信仰,
并可基于信仰理由进行差别对待,甚至聘雇员工也可以免于就业歧视的制裁,
可以只任免认同自己教派的人。
五、剥夺儿童自主权
父母在孩子未满16岁以前,可以帮孩子选择宗教,小孩要信什么宗教,由父母作主。
六、宗教合法入侵校园
宗教教育将列为国民基本教育内容,往后国民中小学学生必须要对宗教有基本认识,此已
违反我国《教育基本法》规定“公立学校不得为特定宗教信仰从事宣传或活动”。
七、宗教合法占用媒体公共资源及公益频道时段
有线电视系统以后应增设宗教频道,公共电视台也得要增设宗教节目。
八、宗教团体取得治外法权
各教派对他们的内部组织、人事、财政有自主权,不适用民法等法令,
也不得要求遵守民主与公开原则,而宗教团体所有财产之管理、
使用、收益、处分依章程规定,没有章程就依传统或教制规定,
不适用民法。宗师死亡时,遗产也不适用民法规定。
九、宗教不动产大于一切
宗教的不动产,原则上不得扣押与拍卖,不适用强制执行法的规定。
十、现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
宗教的用地可以不受建筑消防法规限制、更不受国土法、
区域计画法及农业发展条例限制,若庙产座落于公有土地上,
可不受公产管理法规限制,政府须协助他们合法。
十一、放生成为合法宗教活动
放生成为合法宗教活动,不得禁止或限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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