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有些罪恶天理不容 苏贞昌点名这2人该执1

楼主: a98987605 (美男)   2019-10-26 21:09:51
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蔡晋宇
3.完整新闻标题:
有些罪恶天理不容 苏贞昌点名这2人该执行死刑
4.完整新闻内文:
行政院长苏贞昌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有些罪恶天地不容,例如烧死自己6位亲人,或是当
著母亲面前把孩子的头割断,还滚到水沟去,“我认为死刑定谳,就该执行。”
民进党立委陈赖素美今日在立院总质询时,询问苏贞昌对于执行死刑的看法。苏贞昌表示
,基于生命是人权之首,政府以最严谨的态度来面对死刑,若案件还有救济程序,法务部
都会审慎面对;但有些罪恶天地不容,例如烧死自己多位至亲,或是当着母亲面前,把孩
子的头割断,诸如这些案件,死刑定谳就该执行。
苏贞昌说,关于废除、减少死刑的“两公约”,也不完全否定还有死刑制度的国家,继续
执行死刑;且“两公约”中对于最大恶极者,也未规定不能执行死刑。
苏贞昌指名的两起案件,第一案是2015年2月7日的翁仁贤,趁著除夕夜家人围炉时,泼汽
油纵火,企图烧死全家,造成父母等家人6死5伤,5未当场死亡者焦黑程度连亲人都认不
得, 而当时受有90%烧伤的姪女,也在1天后伤重不治。
第二案则是“小灯泡案”凶手王景玉,2016年3月28日,“小灯泡”和妈妈王婉谕出门,
她当时骑着滑步车,王景玉突然靠近,抓住“小灯泡”的头,拿剁刀往颈部砍杀,头颅甚
至滚到两、三公尺距离的水沟。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reurl.cc/drLaLz
6.备注:
出一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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