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CNA中央通讯社
2.记者署名
刘建邦
3.完整新闻标题:
保障陆配及未成年子女权益 移民署放宽居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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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2019/10/26 14:22
(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26日电)移民署今天表示,为保障中国大陆籍配偶亲子间权益,
已修法松绑陆配居留规定,若陆配离婚后,且取得未成年亲生子女监护权,并有扶养事实
等状况,可继续留台到子女满20岁。
内政部移民署发布新闻稿指出,在台陆配与配偶离婚后,如无法取得未成年亲生子女监护
权,就不能继续在台居留或是遭强制出境,影响陆配与其子女间权益。
移民署表示,现已修正“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部
分条文,且在10月10日生效,修法后松绑陆配居留规定,若陆配离婚后,其亲生子女未成
年,但对子女有扶养及会面事实,并取得监护权,陆配仍可继续留在台湾,直到子女年满
20岁,以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精神及兼顾儿童最佳权益。
移民署指出,现行规定陆配在台居留期间丧偶,如未再婚,须连续居留4年才可申请定居
;未丧偶者只需连续居留2年就可申请定居。
移民署表示,此次修正“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部
分条文,让丧偶未再婚陆配,从原本连续居留4年改为连续2年,且每年在台居住超过183
天以上,就可申请在台定居,预估约1210人受益。(编辑:方沛清)10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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