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断人手被控肇逃 法官判无罪:他不知发生车祸
2019-02-03 14:54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即时报导
台中市王姓男子去年1月间开货车行经西屯区朝马路时,与一名机车骑士发生碰撞,货车擦
撞机车的左侧车身后,害骑士因此被抛飞,并在现场留下近20公尺的刮地痕,骑士报警法办
,王被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诉,但王始终辩称不知道有撞到人,台中地院法官审酌相关行车记
录器后,认定王的确与骑士擦撞酿祸,不过调阅监视器后,认定双方当时并行,货车车斗长
,货车车尾擦撞后,骑士才倒地,擦撞后货车未减速或加速,采信王说词,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王姓男子是货车司机,去年1月29日下午4时许,开货车行经西屯区朝马路由安
和路往环中路方向行驶,王车在朝马路201号前,疑因未保持间距,王车从后方超越一辆机
车时,右侧货车车身擦撞机车的左侧车身,造成机车骑士被抛飞,机车往前滑行约19.5公尺
,骑士的右手有骨折的状况,骑士报案后,全案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诉。
全案在台中地院审理时,王矢口否认涉案,辩称不知道有撞到人;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发
现案发时骑士行驶在外侧车道靠近内外车道间的车道线处,王的货车虽主要行驶在内侧车道
,但王车的右侧车轮已在内外车道间车道线的右侧,王车有跨越车道线,占用部分外侧车道
行驶的情形,可见王车与机车并行前行时,两车的间距确实甚为接近;且机车在货车前行超
越时,在货车车尾经过的瞬间,才出现车身倾斜、瞬间倒地,并往前滑行,佐以骑士证词,
认定王车是在超车后与机车发生碰撞产生事故。
但法官审酌,王车的车速比机车快,两车都快速往前时,王车又是在车尾超越机车时,才发
生稍微擦撞的情形,且货车车头与车斗距离较长,与一般车辆不同,且擦撞后,都不见王车
有任何减速或加速,认定王不知货车车尾有碰撞到机车骑士,采信王说词,判王无罪,全案
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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