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淋汽油焚尸博士生”盗身分! 性侵狼逃

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1-04 13:13:15
※ 引述《jodojeda (jodojeda)》之铭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04/1347760.htm
: “淋汽油焚尸博士生”盗身分! 性侵狼逃死4次:愿月赔200给家属
: 更四审3日开庭辩论,孙男指出,“我淋汽油在他身上点火,只会让他重伤,应该算杀人
: 未遂程度,但是火后来烧到汽车,汽车油箱爆炸才是他真正死因。”他强调,张男死因是
: 汽车油箱爆炸,而不是他在对方身上点火。
: 孙男也提到,当时前妻怀了第三胎,因自己要入监服刑,被迫把孩子拿掉,岳父岳母甚至
: 逼离婚,才会“无法控制自己犯下这样的错误,希望社会给我一个机会。”
大家也不要太激动。
以我观察杀人案这么久,我深深感受到,
台湾法官对于杀人犯的可教化标准应该是:你知不知道杀人是不对的
所以嫌犯只要不要在法庭上还讲出
“杀人有错吗?林北爽杀就杀”“只要我能出去,我他妈的马上再杀人”
这种觉得杀人没啥不对法律管个鸟的话,恩 差不多就是可教化了
但这也不是无敌的,如果杀死不只一个人,死刑的机会就大增了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9-01-04 13:14:00
不可能判死喇 上法庭演好演满!!! 过几年又可以出来报仇!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9-01-04 13:15:00
没用 不想判死的法官 会挑毛病发回更审 根本浪费司法资源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9-01-04 13:15:00
看小时候有没有奖状先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9-01-04 13:15:00
还有呀 杀法律人唯一死刑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9-01-04 13:16:00
上次开车撞律师的直接死刑 超有效率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9-01-04 13:16:00
有没有可能发起不合作运动拒卖东西给法律人
作者: luke11130177 (阿肥森77)   2019-01-04 13:16:00
杀死的是法官亲友就不会是这种结果了
作者: dcoog7880 (给猫)   2019-01-04 13:17:00
开车撞法律人>死刑
作者: luke11130177 (阿肥森77)   2019-01-04 13:17:00
文组真的需要震撼教育 唉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9-01-04 13:45:00
这样太主观,应该设计一个信用点数,扣分扣到不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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