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称活佛骗女子做爱逾千次?检:十年不求救不符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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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12:00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罗姓男子被控自称“活佛上师”,诓骗一名教钢琴的女子,指她“命带七煞”,必须男女双
修才能消灾解厄,女子竟以为真,让罗男及其女友搬进她家住了10年,期间她与罗男发生性
关系逾1000次,后来罗男及女友搬离,女子控告两人。不过台北地检署认为女子在十年期间
有机会求救却未求救,证人也说她和罗男看起来像一对情侣,因此认定两人罪证不足,不起
诉处分 。
女子控告指出,2000年3月间她与前夫离婚,并参加佛教团体,与自称“活佛上师”的罗男
结识,对方说她“命带七煞”必须男女双修化解,当时她信以为真,就让对方住进她家,未
料,隔年罗的刘姓女友也带着两人生的女儿搬进来住,之后十年期间,罗男每周和她做爱两
到三次,直到2011年7月才搬离他的住所。
女子表示,罗男等人住进来后,生活费用都是她在支应,10年来花费超过600万元,她要控
告对方利用权势性交罪、刘女则是帮助犯,并一并告2人涉侵占等罪。
罗男到案否认说过自己是“活佛上师”,他和女子是男女朋友,同居期间发生过性关系,但
均属两情相悦而生活费部分是两人共同负担。刘女则说,她是2001年于佛学会认识女子,两
人互称姊妹,3人同居期间相安无事。
检察官传唤女子的学生作证,学生指称,平日都由罗男接送女子上课,看起来两人就像男女
朋友。检察官认为女子在两人同居期间可以行动自由、甚至外出上课,有许多机会可向外求
援,但却没这么做,与一般遭到性侵被害人的反应不同,不符常情,认为罗男、刘女罪证不
足,决定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