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srafil (赎罪圣音)
2018-12-23 13:02:57钢琴女师离婚信密宗 双修“欢喜佛法”千次、控性侵不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50840 自由
笃信佛教的罗姓男子及刘姓女友,参与密宗团体聚会时,结识1名刚离婚的钢琴女教师,后
来2人搬入女教师住处修行,3人同居11年闹翻,女教师控告2人以宗教之名侵占她的收入600
多万元,还利用权势逼她“双修”、性侵她上千次;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女方多年来的行动
从未受限,却不曾对外求救,认定2人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
女方指控,2000年3月间,她与前夫离婚后顿失生活重心,为求心灵上的慰藉,她加入密宗
团体并结识罗男及刘女,自称“活佛上师”的罗男,诓称她命带七煞,须修习“欢喜佛法”
,透过男女性行为的双修方式达到涅槃(意旨摆脱烦恼、欲望及生死诸苦),她因此让罗男
搬入同住。
女方控诉,她当时因离婚陷入情绪低潮,罗男却假藉宗教之名趁虚而入,她才让罗男搬入住
处进行双修,隔年刘女也带着与罗男所生的女儿搬入,并不时对她洗脑,强调双修的益处,
失去判断能力的她,才以每星期2至3次的频率,与罗男发生性行为,11年来双修逾上千次,
且平日生活开销也都是由她的教学收入支付,为此控告2人利用权势性侵及侵占罪。
罗男庭讯时否认性侵及侵占,辩说从未自称“活佛上师”,他因修习密宗结识女方,并在你
情我愿的情况下发展成情侣关系,多年来的性行为都是合意,且共同负担生活开销,平日他
还充当女方的司机,接送女方上下课。告诉人的学生也证称,常看到罗男来接送,告诉人还
曾夸赞罗男,2人看起来像是情侣。
刘女则辩称,她因修习佛法而与告诉人结识,并互以姊妹相称,当年是告诉人请求她搬过去
,平日里可以互相陪伴及照料,她才带着女儿一同搬过去同住,且告诉人学经历出色,又在
大学担任音乐教师,她不可能影响告诉人的判断,此外,与告诉人及罗男同居期间,她也有
上班分担生活开销。
检方比对相关人的说词后,认定告诉人的人身自由多年来未曾受限,但她却从未向外界求救
,反而持续与罗男发生性关系,其反应与一般性侵害案件被害者的差距甚大,考量此案查无
其他涉性侵及侵占的事证,认定2人罪证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