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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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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师孟:插五星旗非言论自由 应以国安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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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侯姿莹台北22日电)监察委员今天巡察行政院,监委陈师孟在会中提出在台
湾插五星旗,并非言论自由,而是要引狼入室,建议引用国安法处理。行政院则回应要进
一步研究,会中未有结论。
监察院今天巡察行政院一整天,由监察院长张博雅率监察委员赴行政院,行政院长赖清德
带领副院长施俊吉、秘书长卓荣泰、政委与各部会首长等人与会。监察院晚间举行记者会
,由监院各委员会召集人报告。
出席记者会的司法及狱政委员会召集人蔡崇义指出,陈师孟会中提出禁插五星旗问题。外
交及侨政委员会召集人张武修补充说明,陈师孟认为插五星旗的问题与言论自由不同,言
论自由是针对共产主义或是某些特殊思想,但五星旗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去彰化
碧云禅寺插满五星旗,甚至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台训练基地,行政院要正视,并建议从
国安法的角度来思考。
陈师孟受访时说,过去这2、3年五星旗乱插,包括在西门町、台北101等地,碧云禅寺还
登上纽约时报。
他认为,中国一向想并吞台湾,因此用这种方式要弱化台湾敌我意识,令人失望的是,不
论是台北市或是碧云禅寺被插上五星旗,政府都没有什么反应,这种事情上了国际新闻,
应该很羞愧。
陈师孟表示,言论自由也是有限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限制,不能无限上纲。在台湾插五
星旗的意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吞台湾,这不算是宣传共产主义,而是引狼入室、侵占台
湾,要认清这和言论自由是不同的意义。
因此,陈师孟建议应引用国安法第2-1条规定,“人民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行政、军事
、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或其设立、指定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刺探、蒐集、交付或传递关
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或发展组织”处理,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拘役,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张武修说,目前监察院针对五星旗的问题正在调查,以检视国内有哪些现行法律可用来避
免五星旗系统性、组织性出现在台湾的问题。(编辑:黄国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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