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样子,看到这种耸动的标题就该先看一下判决书啦…
简单讲几个关键点
1.屋主自己说鹦鹉的确没事就会攻击被告
(被告表示也是因为被鹦鹉攻击,而拿出防风打火机挥舞)
2.屋主自己说被告应该不会放火烧房子
3.鸟笼虽然在离起火点较远处,但起火点旁边有一个简易型鸟架
(后来也在附近找到鹦鹉的尸体)
4.起火点旁(衣柜)门是常时开启的,的确有可能点燃到衣服
5.住隔壁的邻居一开始表示有听到被告打电话说火是她放的
但后来邻居自己都忘记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而事发当时被告打电话求助的对象说没这段话
6.被告事发当时有传讯息跟屋主说“你家失火”、“跟我一起烧死”
7.在失火的当下,被告先跑到楼梯间拿灭火器后冲回屋内要灭火
然后再被邻居拉出来
8.火灾鉴定书虽然写纵火机率大
但鉴定人员出庭时表示亦无法排除失火的可能
9.起火点研判很混乱,所以无法确认
10.综合以上资料,无法确信被告是故意放火,所以认定为过失
嗯……媒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