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带17本存摺太可疑? 男大生竟遭3警留置1

楼主: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够恶心)   2018-12-10 11:44:26
※ 引述《Pixma258 (乡民们!别争了!!)》之铭言:
: ※ 引述《kimo9823 ()》之铭言:
: : 其实照这种台湾鲷的逻辑
: : 酒驾临检也都废ㄧ废了
: : 阿干我都没喝酒警察盘查个屁
: : 妨碍人身自由辣
: : 有空临检我怎么不去抓坏人
: : 反正等酒驾出事人撞死人了再出来哭哭就好了
: : 以台湾鲷的标准
: : 我建议台湾警察都去学通灵
: : 肉眼直接判别有没有犯罪
: : 因为以他们的标准
: : 不是现行犯就不能碰
: : 看到可疑就当没看到
: : 直接通灵天眼通看一看就好了
: 重点是有些警察只要怀疑就用江湖味很重又很凶的口吻要盘察
: 以前学生时有天晚上开车去宿舍搬用品回家
: 因为当天搬太多东西有点太累,所以在下高架时速度比较快了点
: 刚好遇到临检,就被里面的一个老鸟一直雕
: 说我是不是酒驾,明明就验了我没有味道
: 还硬要留我在旁边要其他菜鸟再做检查
: 表明学生身份附上学生证,也解释是因为刚在搬宿舍
: 其他警员也确认我没酒驾没问题要放行了
: 他又走过来,用一副很不屑又怀疑的口吻要我把行李打开给他检查
: x,口气不知在坏什么的,你怀疑酒驾要检查我也配合,要看行李也配合
: 检查就检查,我是不配合你吗,用那种流氓口气谁都会不爽好吗
要求你开车辆的车厢并非一定要有搜索票才可以哦,参照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八条第二项
只是这点规定比较严格,要有事实认定有犯罪才能要求你开,跟第六条的盘查身分那种合
理怀疑自由心证又不一样了
第八条
警察对于已发生危害或依客观合理判断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拦停并采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驾驶人或乘客出示相关证件或查证其身分。
二、检查引擎、车身号码或其他足资识别之特征。
三、要求驾驶人接受酒精浓度测试之检定。
警察因前项交通工具之驾驶人或乘客有异常举动而合理怀疑其将有危害行为时,得强制其
离车;有事实足认其有犯罪之虞者,并得检查交通工具。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2-10 11:45:00
检查=搜索吗?
作者: plutox (网络上的芳邻)   2018-12-10 11:45:00
上次有一个在车厢睡觉躲酒测也无罪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8-12-10 11:46:00
除非像那种有很浓K味或酒味甚至血腥味的 才能直接搜车
作者: Pixma258 (乡民们!别争了!!)   2018-12-10 11:47:00
你好喔,我内文有说他检查我行李不行吗???我是说他口气差吧我有说他要有搜索票才能开我车吗,我内文不是说配合检查你都引用了我原文了要不要看清楚再说我要他拿搜索票^^那你应该引用推文吧…引用我原文任谁都会以为你在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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