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被摄影机打到头请假 检命下周一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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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钮承泽(52岁)遭一名女性电影工作人员指控性侵,他在神隐22小时后,今天上午8
时30分主动到大安分局说明案情,并表示“该我承担的责任,我一定会勇于面对,绝不逃
避”。检察官随即开出传票,通知他今天下午4点赴北检说明,但下午3时许,却仅有委任
律师胡原龙现身北检,律师向检察官表示,钮承泽因为身体不适,加上上午讯问后媒体推
挤,有摄影机打到钮承泽的头,使得他情绪不稳,因此由律师出面向检方请假,希望改期
到案说明,最后检察官请律师提供钮承泽身体不适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要求钮承泽下周一
上午九点半到案说明。
律师叶书佑指出,由于被害女子指控遭钮承泽用手指性侵,因此钮承泽可能涉犯强制性交
罪,依法至少判刑3年以上,最重可判刑10年,属于重罪。而钮承泽今在警局接受警方问
讯、做完笔录后,因为他并非现行犯,警方可以将他移送复讯,也可以函送检方侦办。
一般来说,检察官侦讯后会视情况、涉案情节等,考量是直接讯后请回,或做出交保、限
制住居、出境、出海等强制处分,最糟的情况,若是检方认为钮涉有重嫌,且有逃亡、串
证、灭证之虞,也可能向法院声请羁押。
但叶书佑认为,因钮承泽是主动到案说明,应无逃亡之虞,检察官声请羁押的机率不高,
他认为钮承泽在接受检察官侦讯后,以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强制处分的可能性
较高。(颜凡裴/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