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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一名22岁的叶姓男子透过网络认识一名11岁国小五年级女童,2人聊天聊出感情,不料
叶男约出女童,要女童帮忙打手枪并发生性关系,之后女童不满叶男疑似劈腿,让事情曝光
。新北地院将叶男依与未满14岁性交罪判2年徒刑,缓刑4年,需接受保护管束及20小时法治
教育。
根据判决,叶男在2016年6月认识女童,在今年5月时,约女童到台北市SOGO百货见面,但却
将女童带至男厕,指侵女童并要她帮忙打手枪;8天后,叶男再约女童到新北市板桥体育场
的楼梯间,除了打手枪外,又与女童发生性关系;6月时,则将女童带往中和锦和运动公园
男厕,再度发生性关系。
之后女童不满叶男疑似劈腿,将事情告诉同学,同学则上报老师,事情才就此曝光。庭讯时
,叶男坦承犯行,新北地院考量叶男犯案时仅21岁,年纪轻且血气方刚,自制能力较弱,犯
案时未违反女童意愿,犯案后有悔意并赔偿女童80万元达成和解,认为情堪悯恕,因此依刑
法第59条减刑,轻判叶男2年徒刑、缓刑4年,另须受保护管束及20小时法治教育,全案仍可
上诉。
https://goo.gl/4C6xHP
#大家觉得是男的赚到还是女的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