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美琴 以核养绿公投案 你们花莲61.45%同意耶 请尊重多数民意好吗?
1.媒体来源:
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
核废料存放选址 萧美琴力反花莲为候选场址
3.完整新闻内文:
主张以核养绿的公投案通过后将修法删除非核家园的达成年限,被选入核废料贮存场地点
的议题引发各地担忧。立法委员萧美琴今天重申强烈反对将花莲县纳入候选场址的一贯立
场。
核能发电后端营运基金主责核废料处理业务,对于核废料最终处置场的工作期程,从今年
开始进入“候选场址评选与核定计画”阶段。萧美琴呼吁台电考量地质特性及民意要求,
候选场址的评选排除东部山区。
萧美琴表示,民国101年台电在秀林乡和平村假借挖掘隧道之名,实际却进行钻井探勘地
质的黑箱作业,调查当地作为核废料贮存场的可能性。当时她率领秀林乡部落长老北上到
立法院抗议,随后在立法院持续关切用过核子燃料最终处置争议。
隔年,由于经济部“用过核子燃料最终处置计画”仍锁定花莲县秀林乡的岩层,萧美琴在
102年3月总质询向当时行政院长江宜桦表达强烈不满与严正抗议,要求排除秀林乡这个选
项,主张台电不必考虑花莲县任何岩层地带,也不必再编列任何相关预算。
萧美琴说,持续审查核能发电后端营运基金用途时多次质询重申立场,呼吁选址过程公开
透明,并发声明指花莲地震频繁,秀林乡若做为最终处置场,一旦因地震灾害而导致处置
场辐射外泄,邻近花莲市与吉安乡人口多达20多万,根本无法有效撤离。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014/352347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5.备注:
第16案公投-“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
你是否同意: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即废除‘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一百十四年
以前,全部停止运转’之条文?
花莲县 同意票数 80187 不同意票数 50311 同意率 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