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mp2468 (ilikemiku)》之铭言:
: 如题
: A跟B结婚了
: A跟B订下了契约
: 结果B违约了 跟C出轨
: 结果法律可以不处罚B跑去处罚C
: 这样不是很奇怪吗
: 违约的明明是B阿
: C没有跟A订下契约阿
: A跟B的契约现在也不是公开的了
: 整天有人说通奸一定是二个人 通奸
: 是阿 可是违约的是你配偶阿
: 所以通奸罪是不是应该只处罚配偶就好啊?
你根本没搞清楚
鬼岛的婚姻
并非纯民事契约啊!!
中华民国的婚姻法规
就是把世俗价值观念绑在一起的
就很类似现在穆斯林国家那样
把道德价值观绑进国家法律
没人再跟你讨论婚姻的契约本质
既然社会道德价值观认为你小三该杀、该死
那我大中华民国这种中古时代的法律
当然要顺应社会道德价值观啊!!
这种中古时代的法律
没判你小三石刑就不错了
还嫌?? (  ̄ c ̄)y▂ξ
如果中华民国认为婚姻是一种民事契约
那么今天的同性婚姻就不会这么难过囉!!
民事契约还要限定一男一女才能成立
哪有这种丁丁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