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大生控被同事捡尸 法官却发现她还自己

楼主: s2678132 (LONG)   2018-11-15 14:00:02
※ 引述《douge (树大便是美)》之铭言:
: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铭言:
: : 女大生控被同事捡尸 法官却发现她还自己摇
: : 3.完整新闻内文:
: : 台北市一对男女同事,前年于公园聊天喝酒,之后女同事(当时19岁,女大生)控诉被捡尸
: : 性侵,结果法官认为,两人发生性行为时,女方数度配合变换姿势、完事后还不愿男方离
: : 开,因而判定前后供述不一致,且无其他证据,因而判男方妨害性自主无罪!
: : #神秘防卫机制
: 我有时候觉得这种新闻 跟判决截的内文有点奇怪
: 在美国来讲
: 女的说不要,被硬上之后爽了自己继续,事后相安无事请你离开,能不能告你
: 答案是可以的。
: 在台湾来讲
: 女的说不要,被搞爽了,就等于爽了。所以只要能录下
: 过程中女的很快乐,就不算强爆了。
: 看来在台湾,技巧还是很重要的
: 另外也有很诡异的
: 女性在遇到施暴者时反抗,会是最危险的,很有可能导致施暴加重或是伤亡。
: 所以欧美一般的教育都是不要反抗,见机呼救逃跑。
: 在台湾如果你没反抗到被打得鼻青脸肿,反而会变成妳爽的证据。
: 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 根本就呆了,还没反应过来 快枪侠就结束了
: 所以法院是不是该公告个准则
: 女性被性侵犯应对准则,不要是要作这怎样的程度才是不要?
哪里不一致?
影片内容只是一部分
判决明明还有写到
女方大可趁著3度回租屋处上厕所时离开,相反的却同意男生陪同回到租屋处
另外 本案只有女方口述 无其他证据
所以女方证词会被严格检视
当女方证词与实际情形有出入的时候
你觉得法官会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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