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通奸除罪化后,还结婚干嘛?

楼主: zxc1748 (欢乐棒)   2018-11-09 06:20:38
你认为理所当然的婚姻制度其实只存在很短的时间,以台湾来说可能五六十年前还是不允
许自由恋爱的,那时候的婚姻比较像某种程度的盟约,自然用比较严厉的刑罚去规范它
在学习西方文化后,现代的婚姻是以自由恋爱为基础,既然自由恋爱,喜欢则来不喜欢则
散,有必要因为恋爱坐牢吗?
我们很常执著一个完整的家庭
我想所谓家庭,其实是亲子的责任比较重要,没永远的夫妻但亲子是不改变的,所以就算
父母没有在一起,社会在照顾孩子上应该去辅导协助,甚至强迫负责(至少付钱),而不
是让夫妻对簿公堂抓人坐牢,“用刑罚强迫别人与自己共组家庭”难道这句话听起来不像
浸猪笼年代的话吗?
当然我们也不希望婚姻变成一件随便的事,要结婚双方恐怕付诸大量的心力财力,所以单
方面迫使婚姻无法维持,追讨一些赔偿是合理的,所以现在讨论通奸除罪化并没有涵盖民
事赔偿。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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