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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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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团控中龙“尘灰”变“资源” 中市: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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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包括环境权保障基金会
、主妇联盟等10多团体,25日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前控诉指出,因中市未善尽把关之责,
只好提出行政诉讼,而法院已撤销上述核可,中龙钢铁必须重新办理环评,不要加重台中
市与彰化县空污问题。今天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首次开庭。
环保署于2015年3月稽查发现,中龙钢铁一年总废弃物高达297万公吨,超过环评核准的每
年27万公吨,同年5月发文台中市政府,要求中龙变更环评。经市府召开环评委员会审查
,中龙以“变更内容对照表”获审核通过后,被环保团体认为市府“便宜行事”,并依法
提出诉愿;经台中市政府诉愿委员会于今年6月28日审查,认定中龙公司检具环评书件并
通过专业审查,因此驳回诉愿。
针对环保团体质疑,中市环保局表示,中龙主要变更容为“可资源化处理物质”,更名为
“资源物质”,资源物质增量均依审查通过的环评书件,或现行法规完全再利用,并未增
加相关设备与产能,与环评施行细则所称的产能扩增10%以上,需重办环评的规定,情形
并不相同。
主妇联盟台中分会执行委员许心欣表示,中龙钢铁污染排放量小于台中火力发电厂,却不
受台中市管制生煤相关法令规范,中市政府也没有进一步规范中龙钢铁,这次更掩护过关
;中龙每年废弃物297万公吨,却宣称部分废弃物是“资源”,可以不受每年27万公吨废
弃物的限制,痛批若真的是资源或产品,也高于环评核准的生产量。
环保局则表示,中龙钢铁产出的电炉集尘灰,委托台湾钢联公司进行资源再利用,并未涉
及原料、制程或原产品产能变更;而台湾钢联公司本身也受另一环评案所规范,并经环保
署以变更内容对照表审查通过,同意收受中龙公司的电炉集尘灰,环保局也比照环保署审
查规格,受理中龙公司提送变更案。而环评委员会是由各领域专家、学者组成,每一审查
案件均依法考量环境、发展、公益衡平等多方条件办理审查,一切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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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0/25/n108079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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