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讨论宗教法
KMT提这宗教法的方向好像反了
应该是要更光更透明
结果规划成更暗更隐密
像是经费
信徒的香油钱是献给神明的
似乎不该由私人组织管理
所有捐助跟香油钱最好由政府统一管理
成立一个专门的宗教基金
全台宗教组织都登记造册
由政府评估个别宗教组织等级再分配经费
没有登记在案的宗教行为获利
像海鲜,宋七力这种
一律视为不法所得充公到宗教基金里
给其他守法且正派经营的宗教组织更多保障
这样会不会比较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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