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妙法无边雷射莲花宗:宗教(巨婴)基本法

楼主: EvilisGood (Hustler)   2018-10-22 18:21:57
随着宗教基本法在本周三就将在立院送审,
妙法无边雷射莲花宗也精辟分析了,
这个堪称巨婴基本法的每一项法条,
以及个中所暗藏的精妙法门,阿弥陀佛。
妙法无边雷射莲花宗
https://tinyurl.com/yb7cctvl
https://i.imgur.com/7LQe2nw.png
【宗教(巨婴)基本法提案连结:https://pse.is/B6FMC】
草案总说明:
我们参考了世界各国宗教相关的法令,撷取出了全部对我们有利的部分。
如果我们觉得不够的部分,我们会自己延伸一下,勉为其难的用自己国家法令方便的任何
部分一起放进来。
核心精神就是,我要自由,你们要负责让我觉得很开心不然我就觉得我不自由。
哇呜哇呜。
▍第一条、立法目的:引用一些东西表达自己作为巨婴的正当性
▍第二条、宗教价值及保障目的:把第一条再讲一遍
▍第三条、名词定义:巨婴的外观,偷偷把放生也说是宗教仪式了。
▍第四条、主管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中央跟地方都应该来照顾我
▍第五条、宗教事务人员:政府要有专门的宗教事务人员,而且要特别训练
▍第六条、宗教立法权限:但是我不想给地方政府管,不过他们依然要照顾我
▍第七条、宗教自由之保障范围及内容:我是巨婴我骄傲
▍第八条、宗教平等、中立及宽容原则:政府对每个巨婴都要一样好
▍第九条、宗教歧视之排除:你们不可以说我是巨婴
▍第十条、圣俗分离原则:政府要照顾我,但不可以管我,法院也是
▍第十一条、宗教自由之限制:再强调一次,巨婴不给管
▍第十二条、法律明确原则:如果要管我一定要让我知道会怎样被管,绝对不可以让我听
不懂
▍第十三条、宗教自主权:除了政府不能管之外,民法与财团法人法都不可以限制我们喔
▍第十四条、就业歧视之例外:但是巨婴可以歧视别人ㄛ,不想给谁工作就不给谁工作。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之宗教选择权:爸妈可以帮未满十六岁的小孩决定他要信什么,这
也是一种自由
▍第十六条、宗教知识教育:国民基本教育应将宗教知识教育列入课程。(如果会放妙雷
,本教可以接受)
▍第十七条、社会宗教教育:政府的公益节目应该也要帮我们做广告
▍第十八条、宗教师、宗教徒与宗教团体之关系:我们的大师要叫什么我们自己决定就可
以了
▍第十九条、育才自主权:成立宗教学院,我们可以自己决定证书要怎么发
▍第二十条、财务自主原则:大师的亲属不可以来争产(比民法还大)
▍第二十一条、宗教团体证之核(换)发及法律地位:巨婴的证明
▍第二十二条、法物及宗教固有不动产保障原则:登记成宗教用的不动产禁止扣押跟拍卖
▍第二十三条、税捐:不受财团法人管理,但缴税希望比照公益财团法人。
▍第二十四条、兴办公益等事业:光明正大的用随附组织营利也是宗教的一部份
▍第二十五条、宗教资讯之处理:我们的财报千万不能给人家看
▍第二十六条、都市道场之设置:公寓也要可以盖庙,你们再帮我想想办法。
▍第二十七条、宗教用地的地权与地用:农地可以转宗教用地,占国有地超过五年的庙,
现在国有地是你们的了。而且宗教建筑有神明加持,不会起火,自然不必遵守庸俗的消防
法。
▍第二十八条、宗教自由白皮书:每两年帮我弄本报告
▍第二十九条、宗教研究预算之宽列及调查统计:政府要出钱统计巨婴干了什么。
▍第三十条、相关法令之修正或废止:
▍第三十一条、施行日期:快点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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