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冲撞人行道拒捕被警击毙!妻儿讨国赔244

楼主: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说)   2018-10-15 21:10:55
冲撞人行道拒捕被警击毙!妻儿讨国赔244万 法院狠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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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14:22 东森新闻
台北市万华警分局警员张景义,2013年8月在西门町巡逻时,碰上飞车冲撞人行道的黎姓
窃贼,他情急之下朝车轮连开两枪,却意外打死黎男,因此被告上法院,法院一、二审皆
判他无罪,但黎男的妻子和3个孩子,坚持提告求国赔逾244万,不过台北地方法院认为,
黎男是因为拒捕,张景义才开枪,符合警械条例规定,没有过失,加上也无延误就医等状
况,因此驳回诉讼,可上诉。
2013年的七夕情人节,窃贼黎育维为躲避警方缉捕,驱车冲入西门町人潮众多的人行道,
当时在西门町执行摊贩整理勤务的张景义,担心车冲撞行人于是加入围捕行列,他跑到黎
车前方掏出警枪指著引擎盖,同时喝令“下车”,但黎男不肯就范,他见情况危急,因而
掏枪朝车开了2枪,虽然他声称是要射破轮胎,但却有一颗子弹意外贯穿挡风玻璃射入车
内,击中黎男腹部致死。
案发后检方原本认为是张景义是正当防卫,两度获不起诉,后来双方和解金谈不拢,黎男
家属又申请再议,检方3度续查后,大逆转改依业务过失伤害致死罪起诉张景义,但张景
义指出,当时是为了防止危害发生,就算重来一次,还是会选择开枪保护民众,并不后悔
,也坚称自己无罪,之后一、二审都认为张景义符合用枪时机与比例原则,判他无罪。
民事部分,张景义基于道义上的责任,已经给了家属80万元,尽最大努力去补偿,希望能
帮助黎男的小孩,不过黎男家属仍认为张景义执法逾越必要程度,强调黎男身亡时年仅30
岁,3个小孩也才1岁、2岁和8岁,提告要求台北市警局赔偿殡葬费、扶养费及精神慰抚金
等,依照过失责任“6(警局):4(黎男)”再扣掉80万元,台北市警局应赔偿244万
6195元,
法官依《警械使用条例》第4条规定“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遇有依法应逮捕之人拒捕、
脱逃,得使用枪械”,认为执勤警察持枪逮捕拒捕现行犯属法定职权,认定黎男拒捕在先
,张景义射击挡风玻璃,已尽注意义务,并无故意或过失,加上无延误就医情形、子弹因
挡风玻璃材质折射非张景义可预料,认定台北市警局不用赔偿,15日判黎男家属败诉,仍
可上诉。
5.备注: 爽啦 刚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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