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开车撞死妻子与律师,判死刑

楼主: Arsitaka (阿席打卡)   2018-10-13 17:14:06
原文43
这边仅简单讨论一下问题
首先犯罪,简单说是一个坏人做了一件坏事
当然坏人要有意识自己做了一件坏事
我们才能认为这个人好坏坏
乡民小时候一定讲过
我又不是故意的,为什么我要负责?
所以囉 对于行为人没有意识到的犯意,法律怎么能去处罚呢?
对于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坏事
所以这个人才好坏坏
这也是为什么对于犯罪行为要有故意
我们才能处罚这个坏人
对于竞速的新闻版上有许多讨论
就不献丑了
当然也可以修法让竞速本身有杀人故意
或成立一个客观处罚条件
这样乡民只要不小心开快点就该当杀人未遂囉赞赞
回到这个新闻,看一下案例事实(节录自新闻稿):
被害人等正准备离开本院,并无对被告挑衅或刺激之情况下,
仅因先前婚姻生活及调解程序中对被害人累积之不满,即因怨愤而突起杀意,
以驾车冲撞、碾压之残暴方式,在本院院区范围内恣意杀害其前配偶李怡慧及在案发当日
才初次见面仅系单纯执行律师业务之黄政雄律师,被告之犯罪动机具特别可责性,犯罪手
段或情节具特别残暴性,无视国家法纪、视人命如草芥,恶性至为重大。
从事实来看,被告有杀人故意,而且杀害对象是前妻还有辩护律师
评断一个人犯罪,是一个坏人做了一件坏事
一个被霸凌许久才想杀害同事的人
一个因为要协议离婚而在法院撞死前妻和律师的人
谁比较坏 应该很容易判断吧?
更何况他同时杀害素未相识、无怨无仇的辩护律师
与一般杀人情形有所不同
若律师为被害人辩护而不能保证自身安全
有谁会想为那些无辜的受害者辩护?
试想若乡民被一身肌肉网红吉
帮你辩护可能还会被揍
谁会想帮你辩护?
法律已经是守护弱势最后防线了
因为没办法保护辩护人安危
到头来受害的反而是社会上弱势的被害者
犯罪量刑的思考从来都不是简单用直感就能判断
也不是用电脑算式能够得出的结论
而是全面考虑各种情况
不然人人都可以考上法官了好棒棒
干嘛深陷考试苦海呢?
干回去读书好像比较实在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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